公安消防人员在灭火过程中,应当()

A、优先救人 B、优先抢救财物 C、优先灭火
2024-12-28 21:5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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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公安消防人员在灭火过程中,应当(A)优先救人 。

这是体现以人为本的救灾原则。在扑救初起火灾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救人第一”的原则 

救人第一原则是指火场上如果有人受到火势威胁各单位消防人员、保安员及在场群众的首要任务就是把被火围困的人员抢救出来。

在灭火力量较强时灭火和救人可以同时进行人未救出之前灭火是为了打开救人通道或减少烟火对人员的威胁为人员脱险创造条件。比如在起火楼层的上方有人被烟火围困下不来这时组织力量灭火并打开疏散通道。根据火场情况有时先救人后灭火,有时为救人先灭火,有时救人与灭火同时进行。

二、“先控制后消灭”的原则 

先控制后消灭是相对于不可能立即扑灭的火灾而言的。对于能一举扑灭的小火要抓住战机迅速消灭。当火势较大灭火力量相对较弱不能立即扑灭时,要把主要力量放在控制火势发展或防止爆炸、要燃物泄漏等危险情况的发生上防止火势扩大为消灭火灾创造条件。

例如,当一个房间着火时,如不能一举消灭,则应将房间的门窗关闭,以延缓火势扩大,等待消防队扑救煤气、天然气管道或液化石油气罐、灶具漏气起火,则应立即关闭阀门或采取堵漏措施,

防止火势扩大,或将受到火势威胁的罐搬开以控制火势发展,同时由消火栓出水枪以夹击的方式灭火,对于流淌的可燃液体可用泥土、黄沙筑堤等方法,阻止其流向易燃、可燃物存放处等。

三、“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 

先重点后一般是指在扑救初起火灾时,要全面了解并认真分析火场情况区别重点与一般,对事关全局或生命安全的物资和人员要优先抢救之后再抢救一般物资。人和物相比保护人是重点,贵重物资和一般物资相比,保护和抢救贵重物资是重点。

控制火势蔓延的方向应以控制受火势威胁最大的方向为重点,有爆炸、毒害、倒塌危险的方面与其他方面相比,应以危险的方面为主,火场上的下风方向与上风、侧风方向相比,下风方向是重点,

要害部位与其他部位相比,要害部位是火场保护重点,易燃可燃物集中区域与一般固体物资区域相比,前者是保护重点。

扩展资料:

基本任务

(1)控制、消除发生火灾、爆炸的一切不安全条件和因素;

(2)限制、消除火灾、爆炸蔓延、扩大的条件和因素;

(3)保证有足够的安全口和通道,以便人员逃生和物资疏散;

(4)彻底查清火灾、爆炸原因,做到“三不放过”。即原因不明不放过。事故责任以及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消防特点

消防工作是一项社会性很强的工作,只有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在全社会成员的关心、重视、支持、参与下才能搞好。

消防工作具的社会性;消防管理应渗透到人类生丰收的一切领域之中,从而决定了消防工作的社会性;

消防安全管理涉及到各行各业,乃至千家万户,在生产的工作和生活过程中,人们对消防安全管理稍有疏漏,对生产一时失神、失控、失误,就有可能酿成火灾,这就决定了消防工作的经常性;

纵观多年来火灾事故教训,尽管致灾原因复杂,但可以看出绝大多数火灾乃源于一人一事一时之误,这使我们进一步明确了一条真理,只有广在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才能控制、消除火灾事故的发生,这又决定了消防工作的群众性。

行政管理

根据消防管理体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防火责任制度,各级防火责任人要履行其防火职责

技术管理

科学技术的发展,新技术、设备及新工艺的应用,以及城市生活现代化,要求消防安全工作必须同时加强技术管理。

法制管理措施

建国以来我国先后制定和颁发了各促消防法规,包括消防法、规定、技术规范

技术标准等100多部,同时,各地公安机关通过地方政府和人大,制定和修订发布了一大批地方法规,通过上下结合共同努力,初步形成了国家、地方、部门法律、法规相结合,行政法规与技术规范相配套的消防法制体系,

基本上实现了各行各业开展消防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使我国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纳信“依法治火”和“依法管火”的法制轨道。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消防



回答2:

公安消防人员在灭火过程中,应当优先救人,保障遇险人员的生命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五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统一组织和指挥火灾现场扑救,应当优先保障遇险人员的生命安全。

火灾现场总指挥根据扑救火灾的需要,有权决定下列事项:

(一)使用各种水源;

(二)截断电力、可燃气体和可燃液体的输送,限制用火用电;

(三)划定警戒区,实行局部交通管制;

(四)利用临近建筑物和有关设施;

(五)为了抢救人员和重要物资,防止火势蔓延,拆除或者破损毗邻火灾现场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施等;

(六)调动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等有关单位协助灭火救援。

根据扑救火灾的紧急需要,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人员、调集所需物资支援灭火。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六条 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参加火灾以外的其他重大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导。

第四十七条 消防车、消防艇前往执行火灾扑救或者应急救援任务,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速度、行驶路线、行驶方向和指挥信号的限制,其他车辆、船舶以及行人应当让行,不得穿插超越;收费公路、桥梁免收车辆通行费。交通管理指挥人员应当保证消防车、消防艇迅速通行。

赶赴火灾现场或者应急救援现场的消防人员和调集的消防装备、物资,需要铁路、水路或者航空运输的,有关单位应当优先运输。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回答3:

公安消防人员在灭火过程中,应当优先救人。

消防救援机构统一组织和指挥火灾现场扑救,应当优先保障遇险人员的生命安全。

火灾现场总指挥根据扑救火灾的需要,有权决定下列事项:

使用各种水源;截断电力、可燃气体和可燃液体的输送,限制用火用电;划定警戒区,实行局部交通管制;利用临近建筑物和有关设施;为了抢救人员和重要物资,防止火势蔓延,拆除或者破损毗邻火灾现场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施等;调动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等有关单位协助灭火救援。



消防基本任务

1、控制、消除发生火灾、爆炸的一切不安全条件和因素。

2、限制、消除火灾、爆炸蔓延、扩大的条件和因素。

3、保证有足够的安全口和通道,以便人员逃生和物资疏散。

4、彻底查清火灾、爆炸原因,做到“三不放过”。即原因不明不放过。事故责任以及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百度百科-消防

回答4:

公安消防人员在灭火过程中,应当(A)
A、优先救人 B、优先抢救财物 C、优先灭火

这是体现以人为本的救灾原则。
在扑救初起火灾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救人第一”的原则
救人第一原则是指火场上如果有人受到火势威胁各单位消防人员、保安员及在场群众的首要任务就是把被火围困的人员抢救出来。在灭火力量较强时灭火和救人可以同时进行人未救出之前灭火是为了打开救人通道或减少烟火对人员的威胁为人员脱险创造条件。比如在起火楼层的上方有人被烟火围困下不来这时组织力量灭火并打开疏散通道。根据火场情况有时先救人后灭火有时为救人先灭火有时救人与灭火同时进行。
二、“先控制后消灭”的原则
先控制后消灭是相对于不可能立即扑灭的火灾而言的。对于能一举扑灭的小火要抓住战机迅速消灭当火势较大灭火力量相对较弱不能立即扑灭时要把主要力量放在控制火势发展或防止爆炸、要燃物泄漏等危险情况的发生上防止火势扩大为消灭火灾创造条件。例如当一个房间着火时如不能一举消灭则应将房间的门窗关闭以延缓火势扩大等待消防队扑救煤气、天然气管道或液化石油气罐、灶具漏气起火则应立即关闭阀门或采取堵漏措施防止火势扩大或将受到火势威胁的罐搬开以控制火势发展同时由消火栓出水枪以夹击的方式灭火对于流淌的可燃液体可用泥土、黄沙筑堤等方法阻止其流向易燃、可燃物存放处等。
三、“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
先重点后一般是指在扑救初起火灾时要全面了解并认真分析火场情况区别重点与一般对事关全局或生命安全的物资和人员要优先抢救之后再抢救一般物资。人和物相比保护人是重点贵重物资和一般物资相比保护和抢救贵重物资是重点控制火势蔓延的方向应以控制受火势威胁最大的方向为重点有爆炸、毒害、倒塌危险的方面与其他方面相比应以危险的方面为主火场上的下风方向与上风、侧风方向相比下风方向是重点要害部位与其他部位相比要害部位是火场保护重点易燃可燃物集中区域与一般固体物资区域相比前者是保护重点

回答5:

九、公安消防队达到火场后。应该立即作好战斗准备,尽快查明情况,迅速投入战斗。
十、公安消防队,在灭火战斗中,要运用先控制,后消灭的战术原则。根据火灾情况,采取堵截包围、重点突破、穿插分割、逐片消灭的方法,迅速扑灭火灾。
十一、为了正确判断火灾情况,采取有效的灭火措施,公安消防队,必须不断进行火情侦察。在侦察中应该查清:
(-)火源位置、燃烧物质性能、火灾范围和火势蔓延的线路;
(二)是否有人受到火势的威胁,所处地点、以及抢救的通路;
(三)有无爆炸、中毒和房屋倒塌的危险;电气设备是否带电;
(四)有无需要疏散和保护的物资;
(五)建筑物的结构特点;是否需要进行破拆。
十二、根据侦察情况,在部署力量时,要把优势力量集中使用于火场的主要方面:
(一)有人受到火势的威胁;
(二)重要物资受到火势的威胁;
(三)火势蔓延猛烈,有可能引起重大的灾害;
(四)有爆炸的危险;
(五)有可能引起建筑物的变形或倒塌。
十三、在人员众多的场所或者火势已经直接威胁到人的生命安全时,应该集中力量,首先作好救人工作。救人时,要注意安全。有人下落不明时,要仔细搜索。对于重伤和失去知觉的人员,要进行急救。
十四、在需要疏散和抢救物资时,要组织群众有领导、有秩序地进行。首先抢救重要物资或有爆炸危险的物品。抢救出来的物资,要堆放在安全地点。并要有人守护。对难于疏散的物资,要采取保护措施。
十五、破拆建筑物,是为了救人、寻找火源、疏散物资、有效地使用灭火剂、排除有毒气体和烟雾,或者为了防止火势蔓延,建立防火间距。在破拆时,要防止不必要的损坏。
十六、在整个灭火战斗过程中,必须注意安全。在侦察火情、破拆建筑物、扑救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电气设备的火灾时,尤其需要注意采取安全措施,防止发生不应有的伤亡事故。
十七、根据火场需要,正确使用泵浦车、水罐泵浦车、专勤消防车和其它器材、装备,充分发挥其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