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对你进行培训,可签订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服务期未满你离职应按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在每月工资中扣你300元,共要扣3000元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应按八十四条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二、缴五金(养老、医疗、失业三险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比例共同缴纳;工伤和生育险由用人单位全额缴纳,个人不缴纳),个人应缴部份由用人单位在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个不合规矩除非是你之前签了类似的补充协议
第二个没有错
第三应该是进公司时签合同
原则上公司不得以任何名义对劳动者收取押金或者其他费用。
公司对你进行培训,可以签订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服务期到期之前离职的,公司可要求劳动者退回部分培训费用。一般不是采取让劳动者支付的方式,因此你公司的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
但是看合不合法,要看你进公司时,有没有和公司签订培训协议,说明你先垫培训费呢?
交五险一金,实际从员工工资里扣除的是三险(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和公积金,这个是合法的
不合法。坑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