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这个房子是两个人婚后财产,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证写一个人,还是两个人,本质上不影响权属状况,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根据《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的权属状况是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所以,从表面来看,房产证写一个人的名字,则有可能给其他带来房产证属于一个人所有的想法。若房产证登记为两个人的名字,那房产必然属于两个人所有。
另外,房产登记的名字会影响房屋的处分,特别是房产的转让。若产权仅登记在一个人的名下,对方就有可能单独一方实施房产买卖,并顺利完成房屋过户。若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办理房产过户则必须另一方的配合,这样就能避免单方转让房产。
总体来说,若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建议登记在双方名下,这对于另一方才更具保障,具有法律上的保障。
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婚后所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你婚后买 写一个人也没关系 因为是共同财产 离婚了也平分 你婚前买的话 如果是一方独立购买 现在一般都是写一个人的名字 就是婚前财产 这样 就算离婚了 也是个人财产 对方分不到 如果是自愿写两个人名字 那就不用说了 如果是两家合买的 或者付了首付 共同还贷 当然就写两个人名字 这样可以避免很多纠纷 如果你和别人合买 只写对方名字 不写你名字 你觉得合适么
房产证其实就像夫妻共同存款的存折、存单一样,是一种财产所有权的法律凭证。存折上虽然写的只是夫或妻一人的名字,但存款却属夫妻共同所有。房产证的填写也是这个道理。只要房子是你们用再婚后的共同积蓄所购买,它就是你们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退一步讲,即使房子是再婚期间用夫或妻的个人收入所购,只要夫妻之间没有就此做出什么特殊约定,也应认定其为夫妻共同财产。之所以如此认定,就因为我国实行的是法定婚后所得共同制,也就是说,只要没有特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即为共同共有财产。一旦为记载于一人名下的财产发生纠纷,主张权利的人要承担举证责任。打个比方吧:假如日后你丈夫说此房是他的个人财产,他就应拿出相关的证据来证明。拿不出证据,便任他说什么也是白搭。正因为如此,房产证作为一种法律文书,一般都是写一个人的名字就够了。
当然,如果你们实在不放心,觉得不写上两个人的名字就是产权不明晰,那么,在房产证上或在房屋登记管理部门的档案上登上你们夫妻二人的名字,应该说也没有什么不可以。
没有什么不同。新的婚姻法出台之后,夫妻买房不管写一个人的名字还是写两个人的名字,都算夫妻共同财产。区分的仅仅是婚前买房还是婚后买房。只要是婚后买房,都算双方共同财产,因为结婚后,财产都是共同的,买房自然也是共同的。
但是,如果只写一方的名字,另一方不放心的话,建议还是写上夫妻双方的名字。毕竟,房产证上的名字远没有家庭和谐来得重要。
如果是结了婚买房,其实没多大区别,没结婚的情况下,写一个人的名字和两个人都写上就完全不同,有一个婚前财产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