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跟公司其实是一个合同关系,涉及到合同的话,国家是没有直接的法律保护当事人权利的,因为合同在订立时,你就应当清楚自己的权利义务,签订合同说明你接受这个权利义务。你现在应该看一下你跟公司签订的合同里关于公司年假的规定,如果按司龄计算,你也没什么好抱怨,公司也没什么不合法。如果不是按司龄计算,但公司在实践中是这么做的,那这是一种违约行为,你可以依合同起诉公司,要求赔偿。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职工带薪年休假是按照职工的工龄来计算的。
如果公司的规章制度违背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则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