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离婚案件法院先调解,调解不成符合法定离婚条件的下判决,1审审限一般为6个月。没有财产孩子财产纠纷的话,庭审会快一些。具体时间法院在法定期限内根据工作量多少掌握。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没有纠纷双方可以协商离婚,直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证,到法院起诉离婚一般适用简易程序审判,在三个月内判决。如果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则应在六个月内判决。
你好!
如果掌握足以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那么一般来说第一次起诉就能判决离婚(从立案到判决结果下来基本上2个月左右),如果证据不足,第一次基本上是不会判决离婚的,那么就只能半年后再起诉离婚,第二次判决离婚的可能性比较大。
如果对方同意离婚,建议去民政去,不要经过法院,法院时间,简易程序3个月,普通程序6个月,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只有经过法院,但离婚案件没有足够证据,第一次起诉基本不会判离,6个月之后你再次起诉离婚就会判离了。
如果没有这些要附带解决的事,最好是到民政局直接办理离婚手续,否则到了法院,双方配合,也就三个月内解决问题,不然的话,至少在六个月左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