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规定,是根据国家国发(78)104号文件,和人社部发(1999)8号文件规定执行的,文件明确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所以,不包括私企单位,因此,私企单位不能按照特殊工种退休,再有,特殊工种退休,是行业主管部门向劳动部申报审批的,私企没有行业主管部门,无法申报特殊工种的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