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刑事已上诉但当事人又想撤诉能撤吗

2024-11-25 04:3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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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分两种情况:

1、在上诉期限内提出撤诉的,法院会准许。

2、在上诉期满后提出撤诉的,法院应当进行审查。然后根据情况依法作出是否准许撤诉的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三百零四条 上诉人在上诉期限内要求撤回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第三百零五条 上诉人在上诉期满后要求撤回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审查。经审查,认为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准许撤回上诉;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将无罪判为有罪、轻罪重判等的,应当不予准许,继续按照上诉案件审理。

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被告人提出上诉,在第二审开庭后宣告裁判前申请撤回上诉的,应当不予准许,继续按照上诉案件审理。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三百条  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案件,一般应当有上诉状正本及副本。

上诉状内容应当包括:第一审判决书、裁定书的文号和上诉人收到的时间,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名称,上诉的请求和理由,提出上诉的时间。被告人的辩护人、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的,还应当写明其与被告人的关系,并应当以被告人作为上诉人。

第三百零一条  上诉、抗诉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不服判决的上诉、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上诉、抗诉的期限,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计算。

对附带民事判决、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应当按照刑事部分的上诉、抗诉期限确定。附带民事部分另行审判的,上诉期限也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限确定。

第三百零二条  上诉人通过第一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上诉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上诉期满后三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第三百零三条  上诉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上诉状后三日内将上诉状交第一审人民法院。

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上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接到上诉状后三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参考资料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回答2:

1、在上诉期限内提出撤诉的,法院会准许的。
2、在上诉期满后提出撤诉的,法院应当进行审查。然后根据情况依法作出是否准许撤诉的决定。
3、如果已经上诉不用撤也没有关系,因为上诉不加刑的。最不好的结果是维持原判决。

回答3:

可以申请撤回上诉,是否准许由法院决定。一般动能准许。
纵横法律网-北京道成律师事务所-张天觊律师

回答4:

要分两种情况:1、在上诉期限内提出撤诉的,法院会准许。
2、在上诉期满后提出撤诉的,法院应当进行审查。然后根据情况依法作出是否准许撤诉的决定。
最高法院关于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2
第三百零四条 上诉人在上诉期限内要求撤回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第三百零五条 上诉人在上诉期满后要求撤回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审查。经审查,认为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准许撤回上诉;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将无罪判为有罪、轻罪重判等的,应当不予准许,继续按照上诉案件审理。
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被告人提出上诉,在第二审开庭后宣告裁判前申请撤回上诉的,应当不予准许,继续按照上诉案件审理。

回答5:

不能 ,已经启用司法程序了 撤不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