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折扣与销售折让有什么区别?怎么核算?请举例子说明一下!

2024-12-23 06:4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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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销售折扣一般分为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两种。所谓商业折扣,也叫“折扣销售”,是销售方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时,因购货数量较大而给予购买方的一种价格优惠;现金折扣是销售单位采用赊销的方式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后,为了及时收回货款而给予购货方的一种折扣的办法。你的补充问题给对方的信用期内的折扣就是属于现金折扣。销售折让是因为企业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而给购买方价款上的优惠,应该冲减销售收入,但是注意不能冲减销售成本。
以上面答案为例:销售额为1000元,假设单价100元是含税价,税率为17%,则需要换算为不含税价计入收入,如果为不含税价,则需加上增值税部分组成应收账款,以不含税价为例做分录:
借:应收账款 1170
贷:销售收入 1000
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税 170

回答2: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以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一条: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因销货退回或折让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销货退回或折让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因进货退出或折让而收回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进货退出或折让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纳税人将应税消费品与非应税消费品以及适用税率不同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根据组合产制品的销售金额按应税消费品中适用最高税率的消费品税率征税。

企业销售商品有时也会遇到现金折扣、商业折扣、销售折让等问题,应当分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1)现金折扣,是指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企业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财务费用。

(2)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企业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3)销售折让,是指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对于销售折让,企业应分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①已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的,通常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②已确认收入的销售折让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当按照有关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回答3:

1、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商业折扣、销售折让的处理
企业销售商品有时也会遇到现金折扣、商业折扣、销售折让等问题,应当分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1)现金折扣,是指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企业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财务费用。
(2)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企业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3)销售折让,是指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对于销售折让,企业应分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①已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的,通常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②已确认收入的销售折让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当按照有关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例11—9】甲公司在20×7年7月1日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2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3 400元。为及早收回货款,甲公司和乙公司约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额。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7月1日销售实现时,按销售总价确认收入:
借:应收账款 23 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 400
(2)如果乙公司在7月9日付清货款,则按销售总价20 000元的2%享受现金折扣400(20 000×2%)元,实际付款23 000(23 400-400)元。
借:银行存款 23 000
财务费用 400
贷:应收账款 23 400
(3)如果乙公司在7月18日付清货款,则按销售总价20 000元的1%享受现金折扣200(20 000×1%)元,实际付款23 200(23 400-200)元:
借:银行存款 23 200
财务费用 200
贷:应收账款 23 400
(4)如果乙公司在7月底才付清货款,则按全额付款:
借:银行存款 23 400
贷:应收账款 23 400
【例11—10】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800 000元,增值税额为136 000元。乙公司在验收过程中发现商品质量不合格,要求在价格上给予5%的折让。假定甲公司已确认销售收入,款项尚未收到,发生的销售折让允许扣减当期增值税额。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销售实现时:
借:应收账款 936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8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6 000
(2)发生销售折让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 4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 800
贷:应收账款 46 800
(3)实际收到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889 200
贷:应收账款 889 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