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有关经济补偿金的补偿标准,您可以参考以下法条:
《劳动合同法》
第47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
分情况讨论:
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你没有《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则用人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算法: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四十六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
3、作为劳动者,如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则不需要支付补偿金。
在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但拒不支付的情况下,你可以通过仲裁维护自己的权益,具体详细事宜,可以登录思科律所的网站,查询相关法律规定,也可以在线咨询专业律师,有效解决现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