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如下: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四条规定:“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据此,如果小孩三岁起,就由外婆抚养,而孩子的母亲承担生活费,现在如果双方要离 婚,随母亲抚养(还是随外婆)的可能性更大。
二、孩子如果能随父亲实际生活,随父亲的可能性会增加。
三、如果孩子的国籍已经是外国的,而父亲是中国籍,这种情况,父亲是无法给孩子办理户口,并在国内完成其它的事宜的。
四、建议双方为了孩子的将来,还是保持现状,等孩子十岁后双方再提离 婚,这样可以征求孩子的意见。
双方离婚,小孩的抚养权:
1,首先要征求孩子本人的意见,这是很主要的。现在小孩愿意和外婆一起生活那么女方的胜诉大一些;
2,其次,要看双方的经济条件,哪一方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小孩子的母亲经济条件好,时间上又有外婆照顾,同样还是女方的胜诉可能性大。
男方毕竟只和孩子相处了2、3年,没能和小孩建议深厚的感情,何况经济上不如女方,为了孩子的利益还是不要打官司了,劳民伤财,适得其反。还是慢慢和孩子相处,培养感情,给予孩子更多些爱,让他生活的更好,自己也能更开心。
不高,第一,小孩父亲没有支付赡养费,对孩子没有尽到做父亲的责任,虽常陪伴孩子,但是没有起到照顾孩子的责任。二,孩子意愿是跟外婆一起生活,法院应该考虑孩子的意愿。所以孩子老爸很难取得监护权。
孩子的监护权法院一般依据综合考虑:你们双方各自的收入、生活环境、自身素质等综合考虑,以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为标准,所有成功率依据你们自身的实际情况来定,得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是否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
有非常高的成功率,孩子的母亲因为不在国内,无法照顾孩子,而你才是孩子生活,成长的最好的保障,这是法官比较在意的,孩子未满18岁,认知还不成熟,不能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所以,孩子的意见,可以忽略。孩子的抚养权,只能在父母直接选择,而不是外婆,所以,外婆也不构成威胁,你觉得你可以更好的给孩子生活,建议你争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