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区已拥有1套住房的,可以再购买第2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暂停购买第3套住房。
外地户籍居民家庭在成都市主城区无住房的,可凭该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该市主城区购买1套住房,暂停购买第2套住房。不能提供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外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成都市主城区购买住房。
成都的限购政策,在五城区内只能购买两套,可以考虑在郊县买,或者以自己子女的名义买。
贷款买房的申请条件:
1、年龄为18-65周岁的自然人;
2、具有有效身份证;
3、征信良好,无不良记录;
4、有稳定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
5、有所购住房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或意向书;
6、具有支付所购房屋首期购房款能力;
7、在银行开设个人结算账户以及具有有效的担保;
8、银行规定的其它条件。
扩展资料:
国务院发出《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新国十条”其中要求:
1、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2、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3、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4、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临时性措施,在一定时期内限定购房套数;
5、财政部、税务总局要加快研究制定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和调节个人房产收益的税收政策;
6、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并优先保证供应;
7、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地区,要大幅度增加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供应;
8、抓紧制定2010-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包括各类棚户区建设、政策性住房建设),并在2010年7月底前向全社会公布;
通知还要求,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进行一次检查,及时纠正和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检查处理结果要于2010年6月底之前报国务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第三套房政策
成都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区已拥有1套住房的,可以再购买第2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暂停购买第3套住房。
外地户籍居民家庭在成都市主城区无住房的,可凭该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该市主城区购买1套住房,暂停购买第2套住房。不能提供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外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成都市主城区购买住房。
成都的限购政策,在五城区内只能购买两套,你可以考虑在郊县买,或者以自己子女的名义买。
成都的限购政策,在五城区内只能购买两套,你可以考虑在郊县买,或者以自己子女的名义买。
限购政策就是限制你买房的数量,你有两套所以不能再买了。只能挂在你满18周岁的儿女名下。或者是父母名下。
是在大成都5城区范围内有两套房嘛?如果是的话不好意思限购了第三套没法买了如果是在郊县的话还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