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已经登记在您名下,对方无权主张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既然房子已经判决给你并且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你已经取得房子的所有权,跟对方没有关系,无论房子价值形态怎么变化,对方都无权要求再次分割。
不会,自从判决后,这套房产与他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但是你要把房产一半的对价给他
1,若已经变更,对方无权再要求重分的,
无法进行重新分割房产
男方无权要求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