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物业的小区里,业主如何维权?

2024-12-18 22: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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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房产可以作为资产保值增值的一种选择,但房子能不能充分发挥这个作用,好的物业管理也很重要。买房子是一次性的购买行为,而物业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看做开发商提供给业主的售后服务。究竟什么是物业管理?业主应该如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今天,搜房网二手房小编就教教大家怎样正确维权。

一、什么是物业管理呢?

《全国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二、业主在物业管理中有哪些权利?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1、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

2、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3、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4、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5、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6、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7、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8、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9、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物业管理相关税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从事物业管理的单位,以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全部收入减去代业主支付的水、电、燃气以及代承租者支付的水、电、燃气、房屋租金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1.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启动经费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3.普通居住小区物业管理费

4.高档住宅物业管理费

5.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物业管理费

6.供暖费。

四、业主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当业主的权益被物业管理企业侵害时,业主应及时向物业管理企业提出投诉,如不能及时的得到满意的答复与处理,业主可以按条例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条例的第四十九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按条例第二章第十款的规定,业主及业主大会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比如还可以合理合法地向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投诉,特别是要善于通过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力量,直至采取法律维权行动,通过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的途径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7-09,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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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2:

一般来说,是要有一定的证据的,根据证据上报物业,如果还不管,可以向街道反映情况,一般这样是可以解决的。

回答3:

物业不作为可以向街道联系反应情况,团结一些对该小区物业公司不满的业主,搜集一些物业公司平时对小区不作为的证据,再可向住建部门反映下情况,也可以曝光媒体,实在不行,团结部分业主联名告上法庭,证据很重要,还有,好好看看和物业签的服务合同条款内容,别被物业钻字眼了。小区有业主委员会吗?业主委员会也能帮助你。

回答4:

物管不一定能处理这方面问题,因为物管提供服务,与住户是服务和被服务的关系,而非执法部门。但物管必须提供他的服务,第一,清理好公共区域,即使清理完马上又有狗拉屎了…也必须保持公共区域的洁净;第二,与养狗的住户进行协调,并于协调后记录,对你进行回访;第三,协调未果,必须联系有关单位进行处理,根据最新物管条例,居委、行政执法、派出所各自有物业相关职能。物管反映后对你作出回访。你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部门咨询处理进度

回答5:

养鸡养狗导致小区环境差,这是业主自身的素质问题,鸡粪狗屎的物业在每天的定时清洁中清理掉就已经履行了服务义务,物业对于业主的饲养行为只有劝说权没有执法权,这也是现在很多业主违反物业条例规定但物业公司又对其无可奈何的普遍现象,物业公司最多只有把这种情况反应给上级部门,至于上级有关部门会不会出面管或者协调那就不是物业公司说了算的了,你反应的这件事个人看来并不完全是物业公司的错,业主也有错,而如果其他业主因为此事拒付物业费那更是错上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