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房产在公公名下,离婚有权分房吗

2024-11-24 11: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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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房产在谁的名下,说明房产的权益所有人就是谁,这是受法律保护的!你说的那房子在你公公名下,那么该房产权益人是你公公和婆婆!只要他们中有一个还活着,那么这房产和你男人关系就不大,和你男人关系都不大,那和你更是没啥关系了!所以你们离·婚,没有权利分这套房子!你们分家孩子的抚养费,是根据你男人的月收入经济情况和你们本地经济情况自行协商解决,如果达不成协议,你可以申请法律裁决,同时你可以主张孩子的教育医疗等费用!如果你有证据能证明你和你男人婚后,参与了你说的那个房子的还贷!(如公积金或是房贷。或是有银行流水转账。那个有时间注明的)那么你也可以申请主张自己参与还贷的那一部分利益权益!至于精神赔偿,也是需要证据!如果你能举证,法律是公正的!祝好运

回答2:

如果房子的产权人是你公公,那房子就是他的个人财产,以你们夫妻无关,因此房子不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之列。另外,你婆婆如果真的有精神病,她骂你,这些作为你们夫妻离婚的理由在法律上是不成立的。此竟你婆婆她是一个行为能力受限的精神病人,作为她的媳妇这你应该在婚前就知道,也应该有心理准备才对。那么就谈不上精神赔偿这回事了。至于你女儿的抚养费,她的抚养费是属于夫妻双方的,一人承担一半,至于是多少那就要按当地的生活指标来计算了。

回答3:

不是的,如果你可出钱买这房子的话就应该有你一份的。必须你的举证你有出钱买。

回答4:

没有权力 因为房子不是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