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逼迫的老师们,互相交流一下想法,共同应对强权恶势力。任何人休息日的上班,都属于加班,理论上加班是自愿的可以拒绝,但实际上国人没有这权利。但至少可以几个人统一思想,共同要求加班费。如果象某人说的单位没有加班费这项,那么你们也就没有加班的义务。个人建议请病假,后果自负。如果很多事情都能法律解决的,那么国就不会有那么多的暴力事件了。
你们不是收了学生补课费?????教育局有木有规定学校可以在周末补课?补课的时候学生交的补课费呢?跑哪去了?还不是你们这些打着以教育为幌子的瓜分了。教师,圣神的职业,加点班就牢骚成这样,中午和周末加班``````如果是公立的学校,你觉得政府会发所谓的——加班费吗?企业才讲加班费好不好,这说明了教师中法盲真不少,教师以及公务员等都属于国家财政供养的“公职人员”(公立—),不属于劳动法中劳动合同关系范畴,就不存在加班费啦(但学校聘请有非财政供养的工勤人员应有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