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人习俗称春节为过年,分为年前、过年和年后三个阶段;
农历十二月二十三至除夕前一天为年前阶段。这段日子为过年做好一切准备。台山民间有这样的歌谣:二十三供灶,二十四供猪槽,二十五洗净盘碗兼打扫,二十六妇女搽油染发又洗头,二十七趁圩买年肴,二十九晚煎堆炊年糕。
从除夕至正月初二(有地方为初四)为过年阶段。农历腊月二十九或三十为岁除,夜晚称除夕。岁除之日,家家户户张贴春联,挂利是钱,燃放炮仗,制作丰盛菜肴,祭拜祖先。晚上,家中厅堂华灯高挂,通夜明亮,一派辞旧迎新气氛。
年三十晚,除了祭拜祖宗之外,还要接灶君老爷归位。深夜12时(即年初一0时),接财神。另外,在除夕夜,吃过团年饭后,人人沐浴更衣,并且要做好年初一的菜式,按俗例,年初一忌动具、忌打扫庭院。
农历正月初一为“春节”,也是过年的高潮。这天,从凌晨开始,家家户户焚香点烛,放鞭炮,贡斋拜祖,开门接福迎春。是夜,伴灯不眠,俗称“守岁”。
正月初二是开年日(有的地方为初四)。这天一早,家家户户打扫卫生,按习俗只准从家门口往里扫,意在不可将财运福气扫出门外。午饭后,城乡请来醒狮队贺新年,增添贺春气氛。民间有“瑞狮迎来金玉满堂”之说,醒狮队每到村镇,先向各户拜年,或请入厅堂叩拜祖先,然后挂青夺标。
正月初三至元宵为年后阶段。年初三,旧习为“饿鬼日”,这天忌探亲访友,不过这个习俗早已过时,因为随着时代的进步,人们难得春节共聚过年,岂能错过一日。
初七俗称“人日”,是喜庆之日。据《荆楚岁时记》记载:“正月一至十日分为一鸡、二犬、三猪、四羊、五牛、六马、七人、八谷、九粟、十麦”,并有“正月此十日晴明,十者丰顺也”之说。此日,家家宰鸡,吃喜庆饭,取意“好世界(鸡)”。旧时,“女郎辈撷园菜煮之,和以煎堆,各召诸女伴联饮,名曰“饮菜茶”。
正月初八,谐音“发”,企业商家多择此日开门启市,迎接滚滚客源和财源。
正月十五日元宵节,又称“上元节”、“花灯节”,台山人直呼“正月十五”。台城人在这一天里吃“油饭”——用糯米煮成饭,再掺以油炸的菜果粒、腊肉粒、虾米等佐料,近乎“八宝饭”。
农历正月初一为“春节”。这天,从凌晨开始,家家户户焚香点烛,放鞭炮,开门“接福”迎春。是夜,伴灯不眠,俗称“守岁”。早饭备有青菜、豆腐、粉丝、茨菇等素菜,谓之“吃斋”,示意“虔诚”。还有“发糕”作“斋糍”,取“大发”之意。是日,商人争先买“生菜”、鲤鱼,谓“新年开始,生财(菜),好生理(鲤)”。初二开年,吃无情鸡、放生,并开始走亲戚,送往迎来。
初七为“人日”,据《荆楚岁时记》载:“正月一至十日分为一鸡、二犬、三猪、四羊、五牛、六马、七人、八谷、九粟、十麦”,并说:“正月此十日晴明,十者丰顺也”。此日,家家宰鸡,取意“好世界(鸡)”。旧时,“女郎辈撷园菜煮之,和以煎堆,各召诸女伴联饮,名曰“饮菜茶”。
人日之后是元宵节,又称“上元节”、“灯节”,台山人直呼“正月十五”。入夜,放烟花,打锣鼓,奏八音,舞狮子,猜灯谜,吃“汤圆”。据传“公元610年,突厥各部酋长使者来朝,隋炀帝下令粉饰市容,征集奇珍异宝,调集乐工,于正月十五在皇城端门外演奏,乐歌传至数十里外。”(《春明退朝录》)以后元宵节就从此发展而来。
“正月十六夜,妇女走百病,撷取园中生菜,曰采青,又叫偷青、折青”。(光绪版本《新宁县志》)
建国后,带有封建迷信的旧俗大多废除,逐步形成新的风尚。国家规定春节放假三天,但也有不少工厂、商店和服务行业的职工,坚守工作岗位。党、政机关和群众团体向驻军部队慰问,部队派员和驻地党、政机关开座谈会,称“拥政爱民”;地方政府向军、烈属,残废军人和复退军人发慰问信,送慰问品,登门拜访,谓之“拥军优属”。
但愿能帮到你,希望采纳!
同学,我也要写台山的春节习俗,抄作文是不对的,老师说可以问家长或上网查资料,要用自己的语言来写同学们肯定会上网查的,有时候会看到关于这个的文章,所以如果你抄了,同学们一猜就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