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不让写收款人,肯定对方这张支票不入他们本公司的帐,而用这张支票给其他的单位结帐,还有这种情况,比如来和你结帐的是对方单位的业务员,业务员与他们公司有矛盾,那业务员拿支票不辞而别了。这种情况是有的,所以还是填上收款人为好。
按票据法规定,这样做是可以的,收款人和金额可以授权补记,不一定要在出票的时候就写上,但是送交银行之前必须填写完整。在对方领走支票的时候,要对方签字,这样可以避免可能的风险。
楼上专家说的都很好,原则性+灵活性+风险意识,会使风险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