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方法
经报名核准后,应试者应在规定的日期,凭本人的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指定的考场,并按指定试卷上的内容进行测试。每个试场有2-3位测试员负责对应试者的普通话水平进行判定。总时间在15分钟左右。
普通话水平测试一律采用口试方式进行。应试人在运用普通话口语进行表达过程中所表现的语音、词汇、语法规范程度,是评定其所达到的水平等级的重要依据。
首先抽签朗读作品和说话题目,准备约十分钟的准备时间,进入考场后首先报自己的单位、姓名,然后按照四项(五项)内容先后进行测试:100个单音节字词、50个双音节词语、(判断测试)、作品朗读、说话。测试全程录音,测试完成后方可离开测试现场,一周左右可进行成绩查询,并得到相应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编辑本段考试内容
试卷包括五个部分:
1 .读单音节字词100个(排除轻声、儿化音节)
目的:考察应试人声母、韵母、声调的发音。
要求:100个音节里,每个声母出现一般不少于3次,方言里缺少的或容易混淆的酌量增加1-2次;每个韵母的出现一般不少于2次,方言里缺少的或容易混淆的韵母酌量增加1-2次。字音声母或韵母相同的要隔开排列。不使相邻的音节出现双声或叠韵的情况。
评分:此项成绩占总分的10%,即10分。读错一个字的声母、韵母或声调扣0.1分。读音有缺陷每个字扣0.05分。一个字允许读两遍,即应试人发觉第一次读音有口误时可以改读,按第二次读音评判。
限时:3分钟。超时扣分(3-4分钟扣0.5分,4分钟以上扣0.8分)。
读音有缺陷只在1读单音节字词和2读双音节词语两项记评。读音有缺陷在1项内主要是指声母的发音部位不准确,但还不是把普通话里的某一类声母读成另一类声母,比如舌面前音j、q、x读得太接近z、c、s;或者是把普通话里的某一类声母的正确发音部位用较接近的部位代替,比如把舌面前音j、q、x读成舌叶音;或者读翘舌音声母时舌尖接触或接近上腭的位置过于靠后或靠前,但还没有完全错读为舌尖前音等;韵母读音的缺陷多表现为合口呼、撮口呼的韵母圆唇度明显不够,语感差;或者开口呼的韵母开口度明显不够,听感性质明显不符;或者复韵母舌位动程明显不够等;声调调形、调势基本正确,但调值明显偏低或偏高,特别是四声的相对高点或低点明显不一致的,判为声调读音缺陷;这类缺陷一般是成系统的,每个声调按5个单音错误扣分。1和2两项里都有同样问题的,两项分别都扣分。
2.读双音节词语50个
目的:除考察应试人声母、韵母和声调的发音外,还要考察上声变调、儿化韵和轻声的读音。
要求:50个双音节可视为100个单音节,声母、韵母的出现次数大体与单音节字词相同。此外,上声和上声相连的词语不少于2次,上声和其他声调相连不少于4次;轻声不少于3次;儿化韵不少于4次(arurierüer),词语的排列要避免同一测试项的集中出现。
评分:此项成绩占总分的20%,即20分。读错一个音节的声母、韵母或声调扣0.2分。读音有明显缺陷每次扣0.1分。 限时:3分钟。超时扣分(3-4分钟扣1分,4分钟以上扣1.6分)。
读音有缺陷所指的除跟1项内所述相同的以外,儿化韵读音明显不合要求的应列入。
1和2两项测试,其中有一项或两项分别失分在10%的,即1题失分1分,或2题失分2分即判定应试人的普通话水平不能进入一级。 应试人有较为明显的语音缺陷的,即使总分达到一级甲等也要降等,评定为一级乙等。
3.朗读从《测试大纲》第五部分朗读材料(1-50号)中任选。
目的:考察应试人用普通话朗读书面材料的水平,重点考察语音、连读音变(上声、“一”、“不”),语调(语气)等项目。 计分:此项成绩占总分的30%。即30分。对每篇材料的前400字(不包括标点)做累积计算,每次语音错误扣0.1分,漏读一个字扣0.1分,不同程度地存在方言语调一次性扣分(问题突出扣3分;比较明显,扣2分;略有反映,扣1.5分。停顿、断句不当每次扣1分;语速过快或过慢一次性扣2分。
限时:4分钟。超过4分30秒以上扣1分。
说明:朗读材料(1-50)各篇的字数略有出入,为了做到评分标准一致,测试中对应试人选读材料的前400个字(每篇400字之后均有标志)的失误做累积计算;但语调、语速的考察应贯穿全篇。从测试的要求来看,应把提供应试人做练习的50篇作品作为一个整体,应试前通过练习全面掌握。
4.判断测试
目的:重点考察应试人员全面掌握普通话词汇、语法的程度。题目编制和计分:此项成绩占总分的10%,即10分。
判断(一):根据《测试大纲》第三部分,选列十组普通话和方言说法不同的词语(每组至少有两种不同的说法),由应试人判断那种说法是普通话的词语。错一组扣0.25分。对外籍人员的测试可以省去这个部分,判断(三)的计分加倍。
判断(二):根据《测试大纲》第四部分抽选5个量词,同时列出可以与之搭配的10个名词,由应试人现场组合,考察应试人掌握量词的情况。搭配错误的每次扣0.5分。
判断(三):根据《测试大纲》第四部分,编制5组普通话和方言在语序或表达方式上不一致的短语或短句(每组至少有两种形式),由应试人判定符合普通话语法规范的形式。判断失误每次扣0.5分。
在口头回答时,属于答案部分的词语读音有错误时,每次扣0.1分;如回答错误已扣分就不再扣语音失误分。
限时:3分钟。超时扣0.5分
5.说话
目的:考察应试人在没有文字凭借的情况下,说普通话的能力和所能达到的规范程度。以单向说话为主,必要时辅以主试人和应试人的双向对话。单向对话:应试人根据抽签确定的话题,说4分钟(不得少于3分钟,说满4分钟主试人应请应试人停止)。
评分:此项成绩占总分的30%,即30分。其中包括:
(1)语音面貌占20%,即20分。其中档次为:
一档20分语音标准
二档18分语音失误在10次以下,有方音不明显;
三档16分语音失误在10次以下,但方音比较明显;或方音不明显,但语音失误大致在10次-15次之间; 四档14分语音失误在10次-15次之间,方音比较明显;
五档10分语音失误超过15次,方音明显;
六档8分语音失误多,方音重。
语音面貌确定为二档(或二档以下)即使总积分在96以上,也不能入一级甲等;语音面貌确定为五档的,即使总积分在87分以上,也不能入二级甲等;有以上情况的,都应在等内降等评定。
(2)词汇语法规范程度占5%。计分档次为:
一档5分词汇、语法合乎规范;
二档4分偶有词汇或语法不符合规范的情况;
三档3分词汇、语法屡有不符合规范的情况;
(3)自然流畅程度占5%,即5分。计分档次为:
一档5分自然流畅;
二档4分基本流畅,口语化较差(有类似背稿子的表现);
三档3分语速不当,话语不连贯;说话时间不足,必须主试人用双向谈话加以弥补。试行阶段采用以上评分办法,随着情况的变化应适当增加说话评分的比例。
编辑本段试卷类型
普通话水平测试试卷按照测试对象的不同分为Ⅰ型和Ⅱ型两类:
Ⅰ型卷主要供通过汉语水平考试(HSK)申请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外籍或外族人员使用。 Ⅰ型卷的出题范围是:
(1)单音节字词和双音节词语都从《测试大纲》第二部分的〔表一〕选编,其中带两个星号的字词占60%,带一个星号的字词占40%。测试范围只限于〔表一〕。
(2)朗读材料的投签限制在40个之内,依字数的多少减去字数较多的10篇。
由于普通话水平测试处于试行阶段,同时考虑到在校学生的学习负担,所以在1996年12月底以前,对中等师范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有关专业的学生以及小学教师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时也采用Ⅰ型卷。
Ⅱ型卷供使用Ⅰ型卷人员以外的应试人员使用。
Ⅱ型卷的出题范围是:
(1)单音节字词和双音节词语按比例分别从《测试大纲》第二部分的〔表一〕和〔表二〕选编。选自〔表一〕占70%,其中带两个星号的占40%,带一个星号的占30%;选自〔表二〕的占30%。
(2)朗读材料(1-50号)全部投签。
编辑本段考试等级
普通话是现代汉语的标准语。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国家教育委员会、广播电影电视部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试行)》(国语[1997]64号)把普通话水平分为三个级别(一级可称为标准的普通话,二级可称为比较标准的普通话,三级可称为一般水平的普通话),每个级别内划分甲、乙两个等次。三级六等是普通话水平测试中评定应试人普通话水平等级的依据。
一 级 (标准的普通话)
一级甲等(测试得分:97分-100分之间) 朗读和自由交谈时,语音标准,词语、语法正确无误,语调自然,表达流畅。
一级乙等(测试得分:92分-96.99分之间) 朗读和自由交谈时,语音标准,词语、语法正确无误,语调自然,表达流畅。偶然有字音、字调失误。
二 级 (比较标准的普通话)
二级甲等(测试得分:87分-91.99分之间) 朗读和自由交谈时,声韵调发音基本标准,语调自然,表达流畅。少数难点音有时出现失误。词语、语法极少有误。
二级乙等(测试得分:80分-86.99分之间) 朗读和自由交谈时,个别调值不准,声韵母发音有不到位现象。难点音失误较多。方言语调不明显。有使用方言词、方言语法的情况。
三级(一般水平的普通话)
三级甲等(测试得分:70分-79.99分之间) 朗读和自由交谈时,声韵母发音失误较多,难点音超出常见范围,声调调值多不准。方言语调较明显。词语、语法有失误。
三级乙等(测试得分:60分-69.99分之间) 朗读和自由交谈时,声韵调发音失误多,方音特征突出。方言语调明显。词语、语法失误较多。外地人听其谈话有听不懂的情况。
根据国家及有关部委的要求,现阶段各类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的等级标准如下: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影视话剧演员为一级以上水平;教师和大学生为二级以上水平;公务员和社会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为三级以上水平。一些省市和行业系统根据实际需要,在依照国家原则要求的基础上,对部分人员的普通话水平达标要求做了细化,促进普通话进一步普及,促进运用普通话的能力进一步提高。
编辑本段考试时间
全国普通话等级考试是一年两次,全国统一的,具体安排看当地政策。上半年是约3月报名,约5月考试。下半年是约9月报名,约12月考试。
编辑本段相关规定
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办法(试行)
根据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广播电影电视部《关于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决定》,制定本办法。
一、普通话水平测试委员会
第一条 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委员会的领导下, 根据统一的标准和要求,在规定的范围内逐步开展。
第二条 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应组建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委员会和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以及具备条件的国家部委直属师范、广播、电影、戏剧等高等院校、经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委员会批准,可以成立本单位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委员会,负责本单位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省级和部委直属单位的测试委员会接受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委员会的领导。
第三条 在普通话水平测试委员会和培训测试中心成立前, 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的测试工作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语委、教委和广播电视厅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二、普通话水平等级标准和《测试大纲》
第四条 普通话水平划分为三级六等(详见附件二)。级和等实行量化评分。
第五条 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按照国家语委组织审定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大纲》统一测试内容和要求。 三、测试员
第六条 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分国家级和省(自治区、 直辖市)级两类。国家级测试员需经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培训、考核,并取得由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委员会颁发的测试员证书;省级测试员需经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培训、考核,并经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复审、备案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话水平测试委员会颁发省级测试员证书。
评定普通话一级(甲、乙等)水平,必须由国家级测试员主持或复核方为有效。
第七条 测试员应熟悉和拥护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 政策,热心语言文字工作,熟练掌握汉语拼音,普通话水平达到一级乙等以上(省级测试员少部分1946年以前出生的可放宽到二级甲等),具有大专毕业文化程度和三年以上工作实践,并有较高的语音分辨能力、作风正派。
国家级测试员最低上岗年龄为25岁,省级测试员最低上岗年龄为24岁。
第八条 测试员在省(自治区、 直辖市)培训测试中心(或部委直属单位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委员会)的组织领导下承担测试任务,测试工作必须严格按统一的测试标准和要求独立进行。
第九条 等级测试需有三名测试员协同工作(分别测试、 综合评议)方为有效。评定意见不一致时,以多数人的意见为准。人员不足时,可用加强上级复审的办法过渡。
第十条 测试员不能正确掌握测试标准或在工作中徇私舞弊行为时, 省(自治区、直辖市)或部委直属单位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委员会应在一定时间内(半年至一年)停止其测试工作,错误性质严重的应撤销其测试员资格,对国家级测试员的处分和撤销处分的决定应通过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
四、应试人员
第十一条 194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至现年满18岁(个别可放宽到16岁) 之间的下列人员应接受普通话水平测试:
1. 中小学教师;
2. 中等师范学校教师和高等院校文科教师;
3. 师范院校毕业生(高等师范里,首先是文科类毕业生);
4. 广播、电视、电影、戏剧,以及外语、旅游等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相关专业的教师和毕业生; 5. 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
6. 从事电影、电视剧、话剧表演和影视配音的专业人员;
7. 其他应当接受普通话水平测试的人员和自愿接受普通话水平测试的人员。
第十二条 现阶段对一些岗位和专业人员的普通话等级要求:
1. 教师和师范院校毕业生应达到二级或一级水平,语文科教师应略高于其他学科教师的水平。
2. 专门从事普通话语音教学的教师和从事播音、电影、电视剧、话剧表演。配音的专业人员,以及与此相关专业的毕业生应达到一级甲等或一级乙等水平。
五、普通话等级证书
第十三条 普通话等级证书由省(自治区、 直辖市)培训测试中心或部委直属单位普通话水平测试委员会颁发。
第十四条 普通话等级证书全国统一格式(见附件三),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别编号。
第十五条 测试评定的一级甲等, 需分批报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复审。复审比例为:10名以内复审1/3,11名~50名以内复审1/5,51名以上复审1/10。复审后,在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备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培训测试中心注册。证书由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盖章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培训测试中心颁发。
测试评定的一级乙等,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培训测试中心注册,在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备案,必要时得由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抽查,然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培训测试中心颁发证书。 测试评定的二级甲、乙等,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培训测试中心备案并发证书;
测试工作的重点是工作和学习需要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一级或二级的人员。普通话三级水平测试由各地按照测试标准和大纲的要求,根据各地的情况和工作的需要组织进行。
第十六条 未进入规定等级或要求晋升等级的人员,需在前次测试5个月之后方能提出受试申请。 六、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1994年10月30日起实施。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是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统一制作的,用来证明持证人普通话水平的证书。证书内记录着持证人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所获得的成绩和相应的等级。证书全国通用,终身有效。应试者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达到规定的相应级别,即可获得此证书。
普通话等级的级别
按照该标准规定,普通话等级自上而下分为一、二、三级,每个级别内分为甲、乙两个等次。
1 、师范系统的教师和毕业生,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其中普通话语音课教师和口语课教师必须达到一级;
2、普教系统的教师以及职业中学与口语表达密切相关专业的毕业生,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
3、非师范类高等院校的教师以及与口语哺达密切相关专业手毕业生,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
4、广播电视教学的教师,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
5、报考教师资格的人员,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
6、国家级和省级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和节目主持人,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一级甲等,其余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和节目主持人的达标要求由广播电影电视部另行规定;
7、电影、话剧、广播剧、电视剧等表演、配音人员,播音、主持人专和电影、话剧表演专业的教师和毕业生,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一级;
8、其他应当接受普通话水平测试的人员(如公务员、律师、医护人员、导游员、讲解员、公共服务行业的营业员等),其达标等级可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特点由省级语委确定
在我们学校不是教育学院的都可以考的吧~报名就OK啊。。具体流程可以去问你们辅导员~
具体流程可以去问你们辅导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