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公司要求参加培训结束后,离职必须提前两个月,否则扣除两月的工资最为赔偿,合法么?

2024-12-16 07:59:19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公司出资为你提供培训,可以与你约定服务期,服务期未满你提出离职需要承担责任,按比例支付违约金。这是法律有明确规定的,但是没有你说的这种不约定服务期只约定离职请求时间的,这个违约金的约定肯定是不合法且不合理的,公司无权扣除你两个月工资。
建议你通过协商与公司解决,不行再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申诉。

希望能帮到你。

回答2:

这个要求不合法,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向用人单位通知就可以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单位与你签的协议约定离职需要提前两个月,明显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但是,也有例外,对某些负有保守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或者单独签订保密协议。就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可以作出约定,但不得超过6个月。

回答3:

不违反。首先,你签订的是培训服务期协议,因为企业出资给你提供培训,就有权利让你在协议内的时间履行工作职责。如何未按协议提前两个月提交,就要赔偿3000元的培训费用,但是不会超过3000元。

回答4:

1、提前两个月通知,如属于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不违法。
2、由公司提供培训,公司可以约定服务期,在服务期内解约,需要按照合同承担违约金。
3、建议和公司好好协商处理。

上海嘉之会律师事务所

回答5:

不合法的,应该提前一个月提交申请的,提前一个月你就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