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职工养老保险参保和当事人的户籍性质、户籍关系所在地没有关系,不用处理;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方面,2014.02原新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合并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据此不再有户籍的区分。
扩展资料:
基本作用
养老保险是以老年人的生活保障为指标的,通过再分配手段或者储蓄方式建立保险基金,支付老年人生活费用。它的实施具有以下作用:
有利保证劳动力再生产
通过建立养老保险的制度,有利于劳动力群体的正常代际更替,老年人年老退休,新成长劳动力顺利就业,保证就业结构的合理化。
有利于社会的安全稳定
养老保险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养。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到来,老年人口的比例越来越大,人数也越来越多,养老保险保障了老年劳动者的基本生活,等于保障了社会相当部分人口的基本生活。
对于在职劳动者而言,参加养老保险,意味着对将来年老后的生活有了预期,免除了后顾之忧,从社会心态来说,人们多了些稳定、少了些浮躁,这有利于社会的稳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养老保险
农村社保能转入城镇养老保险。各地规定有所不同,以苏州市为例
一、办理程序
1.农保经办机构将参保人员农保各年的缴费金额(本息),统一按所对应的历年城保缴费工资下限以及单位和个人的合计缴费比例,换算为城保的缴费年限(月数),填制《苏州市农村向城镇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换算表》并盖章确认后,终止该职工农保关系;同时将各年农保缴费金额(本息)全额划入接收地城保经办机构基金帐户。
2.用人单位(或档案托管部门)持《换算表》,到市区城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入职工的参保及接续手续。经确认应转基金到帐后,城保经办机构为转移职工建立城保缴费记录,记载缴费年限,推算个人帐户,各年城保换算年限的缴费记录分别记入农保缴费对应年度的起始月(1月份),并从记帐月起按城保规定计息。
3.职工从转入之月起按城镇职工办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农保换算年限和个人帐户与本人参加城保的缴费年限和个人帐户合并计算;2002年6月底前的城保缴费年限(含原从农保换算的年限)可视作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
4.职工在参加城保期间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按规定办理退休及养老待遇审批手续。缴费年限不足城保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职工可申请按城保规定对其换算的城保年限与原农保缴费年限之差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进行补缴后,再办理养老待遇审批手续。
二、范围对象
按照《苏州市农村基本养老保险管理暂行办法》参加农村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农保”)后流动至市区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保”)的人员。
农村养老保险既然已转为城市养老保险,养老金则按城市的交。
有关规定
1.在市区参加城保后因失业等原因中断缴费的,其城保缴费记录和个人帐户储存额予以封存。经本人申请、农保经办机构核准后,可回原籍参加农保。
在参加农保期间到达退休养老年龄或法定退休年龄时,原则上由农保经办机构按农村基本养老保险规定计发养老待遇。同时,经本人申请、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对其封存的城保缴费年限和个人帐户储存额(含原从农保换算部分),由城保经办机构参照一次性养老金计发办法处理,同时终止其城保关系。
2.在城保关系封存期间发生死亡、流动到市区统筹范围以外、出境定居等情况的,由本人或法定继承人按城保规定到城保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转移、申领等相关手续。
3.同一人员不得同时参加农保和城保,也不得同时享受按月领取的待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苏州市农村和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
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职工养老保险参保和当事人的户籍性质、户籍关系所在地没有关系,不用处理;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方面,2014.02原新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合并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据此不再有户籍的区分。
养老保险可以异地 转移。
养老保险异 地转移的流程:
1、在原公司按照 常手续办理社保,至少缴纳一个月的费 用后,新人事部的人或者你自己,新公司当地社保开个接收函;
2、拿着这个接收函,到原公司社保局,说你要把社保帐户上的钱转到新地址去,把接收函给保局的人,接下来社保局给你一堆材料;
3、大概一个月左右,在原公司社保账户上的钱到了新公司的账户口上后,你拿着那堆材料,到新公司的社保局办理接续。
4、注意:接收函的有效期通常是60个工作日,也就是你开了接收函要在60个工作日内去原来交保险的地办理,过期失效,又要去重开。
如果现在在企业就业 。可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衔接时,农保的钱并入城职中,但年限不计算。
目前国家也只是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