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他投资到本公司 的,我觉得应该是作为实收资本来核算吧
借: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贷:实收资本(某某公司)
虽然新会计法说筹建期间的费用可以直接入“管理费用——开办费"但是这样子做,帐务虽简单化了,但是在税法上又不一致,不允许费用一次性抵完,后期交的所得税可能就要调整,要在资产负债中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中列示调整数,然后以后年度作冲销。这样子有点麻烦。为了与税法保持一致,在”长期待摊费用“科目五年内摊销完,这样子就简单,不用作调整所得税了。不过摊销要按正式生产有收入的时间点开始摊销。以后的费用就按正常的科目走就行了。
看完这些,明白了吗,希望帮到你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用或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用,
贷:其他应付款(另一个公司投资款)
你的理解是正确的。应该这样做分录。
以后有什么业务,按业务的性质做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