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算的,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林志炫个人并没有利用《烟花易冷》这一首歌进行相关的营利活动,也没有使周董的利益受到损害,相反反而给周董和他的歌起到宣传作用。
当然不算啊。《我是歌手》既然是一个比赛,就一定有相关协议 ,可以翻唱别歌手歌曲的协议。这个跟快女快男比赛时候唱的歌是一种性质。。
不算,林志炫这样唱只是单纯的被周董的歌曲而打动,这样反而还起到了宣传效果
不算,只要第二方同意就行,况且是娱乐节目,不过唱别人的很讨厌
不算,只有用于商业用途或者盗用才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