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被第三者致害的向第三者索赔后第三者没有赔偿是否可以在向雇主索赔

2024-11-30 12:4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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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很遗憾,由于原告在第一次诉讼中未对雇主提起诉讼,直接对第三人提起了诉讼,则不能再提起诉讼要求雇主承担责任。
在本案未诉以前,可以向雇主起诉,要求雇主承担替代责任,然后雇主有权向第三人追偿。(雇主不是责任的终极承担者,仅是代偿而已)但是,由于原告在起诉时选择了第三人,而未起诉雇主,视为对雇主替代责任的放弃。此时,根据一事不再理的原则,法院不会再受理针对雇主的诉讼。
相关条文: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回答2:

是可以向雇主提起赔偿请求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的规定。

回答3:

可以将雇主列为第二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