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本在“资本公积”核算的非经常性损益的内容改为在“营业外收入”核算
为了防止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的盈余操纵和粉饰会计报表的行为,原会计准则体系和会计制度将一些非经常性损益计入“资本公积”,例如捐赠收益、重组收益、政府专项拨款、关联交易差价、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等。该会计处理方法不符合国际惯例,违背了会计处理的对称性原则,导致了微观会计信息的失真,宏观经济信息失实。
1、捐赠会计处理的变化。
原会计准则体系和制度规定,现金捐赠直接记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非现金资产捐赠按扣除应交所得税后的金额记入“资本公积———接受非现金资产准备”,在捐赠资产处置时,转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债务重组收益会计处理的变化;
原债务重组准则规定债务人应将债务重组收益确认为“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3.政府专项拨款会计处理的变化:
原会计准则体系未对政府专项拨款的会计处理作出规定,但《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国家对企业技术改造、技术研究等项目的专项拨款,企业应在收到时,暂作长期负债处理;待项目完成后,属于费用而按规定予以核算的部分,直接冲减长期负债,属于形成资产价值的部分,记入“资本公积———拨款转入”。
二、外币资本折算差额不再存在;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在存在合同汇率的情况下,外币资本应按合同汇率确定,合同汇率和外币资产入账汇率不同产生的外币资本折算差额,在“资本公积”下单独设明细核算。
按照新的会计准则,外币投入资本属于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企业收到投资者以外币投入的资本,采用交易日即期汇率折算,不再采用合同约定汇率折算,外币投入资本与相应的货币性项目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之间不产生外币资本折算差额。
三、资本公积中的准备性项目的内容有所增加;
据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企业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科目。这一点和原核算方法一致。
原准则和制度规定,投资转让时,“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转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可用于转增资本。
四、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或其他方服务的,在未行权之前,暂时在“资本公积”核算;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的,应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行权日,企业根据实际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贷记“股本”(“实收资本”)或“库存股”,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丙公司的出资额为500万元.现在的股价是8元.也就是说丙公司可以买625000股.按面值1元计的话,资本公积增加额就是(8-1)*625000=4375000元.而甲公司在市价为8元的时候所拥有的价值就是3200万元.乙公司就是4800万元.也就是说整个公司现有的股权价值是8000万元.甲公司出资500万元.占6.25%的股权.所有者权益增加了500万元.资本公积增加了437.5万元.
借:银行存款 50 000
贷:股本 10 000
资本公积 - 股本溢价 40 000
计入资本公积的就是40 000,但是实际操作中企业往往溢价不是40 000,因为要扣掉发行费、中介费等,这部分费用券商是从股本溢价里面扣的。
1、计入资本公积的是40000;
2、计算依据是溢价:10000*(5-1)=40000。
请参考!
借:银行存款50000(10000*5元)
代:股本10000(10000*1元)
代: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0000*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