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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考条件
符合上述报考范围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年龄18至35周岁(1977年3月4日至1995年3月4日期间出生),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2年3月4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2013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各级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招考职位表》)为准;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报考法官、执行法官、检察官职位的,必须取得国家统一司法考试适用地区法律职业资格证。参加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符合其他条件的,也可以报考上述职位;
(八)报考公安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须通过体能测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留学人员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报考人员,可以主修、第一学历专业报考,也可以辅修、第二学历的专业报考。
除上述条件外,报考者还应当符合《招考职位表》中各招考职位设置的相关资格条件。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基层工作经历、服务期、任职期等有时限规定的内容,除有明确注明外,统一截止到201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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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的报名都结束了,4月13号就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