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我司在30天内进行预收货款报告,但是90天了还是没有出货,那么在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里面应该怎么弄

2024-11-25 12:2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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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贵司就这一笔业务,那没办法了,如果业务有很多的话,就好办了!
第一,现在是总量核查,不是明细核查!
第二,关注该笔预收业务的动向,到底是什么时候发货?是否可以反向退汇?
第三,该笔预收货款金额有多大?因为如果金额过大,是不好弄的!总量核查关注的是你的实际报关数和实际收汇数是否匹配!是允许二者之间有合理的差额的!
货物贸易监测系统的作用主要是如果你的报关数和收汇数超过合理差额,然后外汇管理局会看货物贸易监测系统是否有相关的预收或延付的记录来抵消差额!只要是平衡了就OK!
你的实际情况并不可怕,简单的一个办法————偷梁换柱!
预收货款的核销报告,可以找一笔不相干的金额差不多的货到的业务来顶替,然后在把这笔货到业务做成预收,就可以抵消上一笔预收,只是额度转移一下,报告的时间却退后了90天,只要贵司业务正常运转是不会有太大问题!
希望对你有帮助!

回答2:

你可以预估一个出货的日期,然后在做预收货款后30天之内进行报告,如果在款项入账后30天之内你能确定出货日期,可以直接在系统里面修改,超过30天了可以去当地外汇局修改。要是你预估的日期和实际日期相差不多的话,不改也没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