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年10月入职至今,最后一次签订劳动合同是11年1月1日至12年1月1日,请问我的经济补偿金该怎么算

2024-12-20 16:5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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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好。3种情况。1、如果你是劳动合同终止,那么你的经济补偿金应该是自《劳动合同法》正式颁布实施之日起,即2008年1月1日起计算。
2、如果你是其它符合经济补偿金的情形,那么应该是你在本单位工作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足1年的,超过6个月按1年计算,不足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3、如果你是属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那么用人单位需要支付你2倍的经济补偿金。
希望能帮到你~

回答2:

你啥时候离职?
过了太久就不可以提起诉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