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叫第七感觉的全国连锁的服装销售店工作8个月,公司突然以我上班状态不稳定为由开除我,公司未...

2024-12-30 00: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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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的要求是正当的。你可以要求该销售点向你支付七个月的双倍工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现在你能否获得双倍工资赔偿,主要要看你的证据是否充分。这些证据应能表明你在此销售店的工作时间。证据可以是多方面的,包括工资单、工资卡、工装、文件、考勤卡、签到表、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等。

回答2:

首先你要去找对方给你发工资的证明,工资条或打款的证明;
其次,不知道你当初签没签署使用协议;
只要形成劳务关系,试用期是不超过半年的,你工作8个月,有权利向对方提出正式员工待遇
可以去仲裁试试!

回答3:

如果你是很有时间经历去耗,那可以试着走法律路线,要么简单拿钱走人

回答4:

没有合同,一般劳动仲裁不会受理。所以见好就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