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饭的人,被称做乞丐呢?有什么特别的典故吗?

2024-12-20 01: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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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丐(beggar)就是以乞讨为生的人统称为乞丐,也叫“叫花子”或作“叫化子”。
基本信息
来由
春秋时期,楚国人伍子胥因父亲被诬“谋反”,全家人被楚平王杀害,独有自己外出打猎逃过大难。伍子胥走投无路,欲过昭关到吴国去,此时昭关张贴伍子胥像,悬赏缉拿。伍子胥又急又愁,一夜之间须发全白了,面目全非,结果混过了关口,来到吴国都城苏州,这时已身无分文,只好吹奏随身携带的长箫,借以乞讨过活。
乞讨中,恰遇吴国公子姬光,见伍子胥相貌不凡,口才出众,就领进宫中委以重任。姬光继位后,是为吴国阖闾,伍子胥带领吴兵打败楚国,鞭尸楚平王报了大仇。
后来,苏州一带的花子,因伍子胥在这里要过饭,就尊称伍子胥为乞丐头。
(杂名)贫困乞物于人者。丐亦乞也。无量寿经下曰:“乞丐孤独。”过去乞讨称作“化”乞丐的方式基本以说唱为主
所以在艺术流派上是叫“化”
旧时,乞丐大街小巷到处都是,当时把乞丐叫做“花子”,北京土话也叫“打闲的”。这路人相当复杂,有成群结队的,也有独挑的。
这些乞丐整天流窜街头,遇到店铺开业或者有人家办喜事,手拿“哈拉把”(牛肩胛骨做成的响器)的“花子”便蜂拥而至。有喜念歌的,有唱太平歌词的,有数来宝的,办事人不堪其扰,于是就找“看街人”代为设法阻拦,本家拿出剩菜剩饭和钱,打发这帮花子。
群体
乞丐的群体结构十分复杂,其中确实有因为肢体残障,失去了劳动能力;或是家庭破败、贫病交加、完全失去生活依靠的人;或是孤苦弃儿,鳏寡无依,只得靠人施舍赖以为生者.此外,还有许多游手好闲的无赖流痞,他们好吃懒做,充杂其间,成为惰民一族;更有些流氓痞棍、逃犯流贼混杂在内.还有奇怪的现象,一些农村中的农民,在冬闲无事之时,全村成帮结伙地外出乞讨,赖以增加收入,竟也成了传统惯例。若逢早涝年景,乞者更众。
乞丐现象给社会带来诸多混乱和问题,是社会不安定的重要因素。历朝对乞丐都有收容救助的制度.宋朝时就曾禁止在严冬乞讨,以避免乞丐冻毙街头,而在彼时由官府提供乞丐的吃住.明代对这一问题尤为重视,政府把他们整编起来,由地方团头管理,并严格地限定了乞丐的聚处及活动范围。
旧时,卖大脸的,也叫,叫花子,耍骨头的,在中原地区实指乞丐帮。他们在庙会或在节日里成群结队乞讨。有的打竹板数来宝,有的用牲畜的扇子骨,边敲边唱,让人施舍,往往不给钱(食物)就不走。有唱词“你不给,我不怕,唱到来年五月夏;你不给,我不走,唱到来年九月九!” 他们有组织,有首领、有规矩、多以先到为大(二十几岁给十几岁的叫大哥),居窑洞破庙,一般不偷不抢,取寺庙祭祀剩余食物,有的给人看尸守灵。多喜饮酒划拳。其《花子歌》云:“八月里暖,九月里温,十月里有个小阳春,到了十一月里冷几天,一到腊月就打春”。有时,有小孩子跟在后面嘲笑道:“芦苇抽穗,花子落泪”。深刻展现了乞丐们饥寒交迫真实写照。

尊严
任何人都有尊严,虽然现在乞丐有点“职业化”,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做为一个人,都有着自己的尊严,这是任何人,包括他自己也不能抹杀的,就向对待犯罪的人,我们更多的采取教育,感化,挽救的措施来减少社会的犯罪率,争取把犯罪的人重新引回正途,虽然这很难办到,但是,我们还是坚持去做了,罪犯在监狱中,政府也是极力保障着罪犯的人权,保障罪犯的人格,这其中就包括了尊严,连罪犯都有尊严,那么,乞丐,又怎么能没尊严呢?

历史
概述
中国古代乞丐的历史,几乎与文明社会同时开始。虽然乞丐是社会最底层的贫民,不为历代的统治阶级所重视,很少被载入正史之中,但是在文人墨客的私家笔记或野史中,却留下了许多关于乞丐的记载。从这些分散的但又宝贵的记载当中,人们可以看到一幅幅纷纭复杂、色彩斑斓的乞丐画面,上至帝王、文人才子,下迄平民百姓、骗子盗贼,都可在这些行乞的画面中找到,不由得发人深思。乞丐在中国上古文字中,最早是以单音词出现的。“乞”在金文字中的
朱宣咸作品《乞讨》意思是乞求、求讨,同时又可用为反义,指给予。“丐”又作“句”(gai丐),在甲骨卜辞中多作祭祀用词,指向神灵乞求,如“崇雨,句于河”,即雨大成灾,乞灵于河神。丐也可作给予之义,如《汉书·西域传下》记载:“及载肴粮于路,丐施(施舍给)贫民。”乞丐二字合成为一词使用,是从汉代开始,而且其本义仍然保留了乞求和给予这两种意思。因此在宋代以前,乞丐二字尚未用来称呼讨取饭食的人。那么,在宋代以前,对讨饭之人是如何称呼呢?据《孟子》、《吕氏春秋》、《列子》、《后汉书》、《桂苑丛谈》等书记载,有“乞人”、“丐”、“丐人”、“乞索儿”等等称呼。这些称谓在宋代以后仍然继续使用,大多一直延续到清末。

宋代
“乞丐”一词用来称呼讨饭之人是从宋代开始的,如《太平广记》中引《王氏见闻》的一句话,就将乞丐与马医、酒保、佣作及人贩子之流相提并论。又如《朱子语类》中也记载了当时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市场上以纸钞代替铸币流通之后,有的人早晨还是富商,傍晚就成了一无所有的讨饭乞丐。
清代
清代的友石子有《京都新竹枝词》写社会的贫富不均,有钱人把钱财万贯化成灰烬,而路旁的乞丐空腹在啼饥号寒.这种景象在旧北京的街头巷尾随处可见。钱财万贯奉菩提,火化成灰尚信迷;盍乞一文略施舍,路旁饥妇抱儿啼。乞丐,亦称“乞儿”、“乞棍”、“乞婆”、“花子”、“叫花子”,是以乞讨求食为生的一个特殊群体,这一行可以说自古有之。
到了清代时,对乞丐的管理实现了制度化,同时也承认了乞丐的职业化。将乞丐编人地方保甲组织,选立丐头为管束之人,查造丐户牌册。
各县有管理乞丐的丐头,丐头也是乞丐,但他是官方指定的保甲长.人选由栖止地段的民户保长推荐,也可由管辖地段的衙役指定.乞丐的保甲册牌名为“丐头循环册”,列有丐头姓名及管理乞丐人数、年龄、籍贯、体貌特征和栖身之所.册上还注明各坊乞丐只许在哪些范围内行乞,不许硬索强讨,并不得走出指定行乞范围,到别处滋事。另外册上还规定对乞丐的“考核办法”:有无为匪为盗者,丐头必须责令稽查,随时向政府管理人员禀报,如果某丐有不法行为,立即提丐头责问。对于外来新丐,各坊不得容留,丐头必须报官,官方发口粮送回原籍。丐头循环册还须每月月终送县倒换。对于少壮乞丐,问明籍贯,报官送回原籍,强迫他们劳动就业。另外,专门设立栖流所,安置老幼残病的乞丐,严格禁止散处。
为了消除无业游民,晚清政府一方面采取传统赈抚政策,发放“恩赏米石”,收养老弱病残,设立粥厂,收留灾荒与战争性无业游民;另一方面,政府采取了一些新的措施。在“振兴实业”的口号下推广“工艺局”,“收养贫民,教以工艺”,为乞丐流民创造自食其力的条件。
民国
进人民国,丐帮中还出现过自发的“乞丐互助会”组织,群丐选出会长,多次到商会请愿,要求商会通知各商家把施舍零钱数目增加一倍。商会表示无法推行,并提出可以介绍“乞丐团”的成员去粥厂喝粥;

相关轶事

假乞丐是个伪命题
乞丐是从事某种特定行为的人。注意这个概念只和行为有关而和行为人的资产拥有程度无关。乞丐自古以来就是一种行业,是一种人群营生的方式。乞丐在乞讨时或许真的一贫如洗,也或许比施舍者还有钱。但是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放下尊严去主动以乞讨的方式生活已经决定了他是一个乞丐。而大众对于乞丐可以基于怜悯给予施舍,也可以基于理性不予一文。施舍乞丐钱财可以体现一个人的慈善之心,但不施舍乞丐钱财并不代表不道德。任何人都可以走上街头做乞丐,包括你我。
乞丐与流氓的关系
乞丐作为游民之一种,与流氓之间的关系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就区别而言,乞丐虽然是以乞讨度日,不务正业,但他们并不一定就都为非作歹;而流氓却是既不务正业,又为非作歹。早在春秋时期,乞丐与流氓之间的区别是相当明显的,乞丐还有相当的人格。孟子曾说:“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孟子·告子上》)但随着历史的变迁,乞丐们在没有生活来源的情况下,为了生存,有时也就未免会干一些诸如偷鸡
摸狗之类令人生厌的事。这样,从乞丐到流氓就逐渐接近起来,在行为特征上向流氓靠近。那些“硬丐”的强乞行为,则简直与流氓如出一辙。据陈淳《上傅寺丞论民间利病六条》记载,宋朝福建漳洲府,有一批“无行止奸雄浮浪客旅”,假称是来自尤溪的巫师,携带刀子,鸣牛角,吹竹筒,或者以木拳捶胸打业、蓬头、裸体公然闯入市人家中,强行乞讨,厉色峻辞,如诛所负,排门逐户,无一放过。如果应之稍迟,他们就恶语相加,以致小民百姓甚是畏惧,对他们不敢讥呵。这种强乞行为,实与流氓无异。这些人虽然装扮成乞丐状,然这些却“实非乞丐,乃假托此态,窥觑入门户为窃盗计”(陈淳:《上傅寺丞论民间利病六条》,万历《漳州府志》卷十)。
到了清朝,这种体现乞丐流氓性的例子俯拾皆是,如清著名流氓朱福保就是流氓性较强的乞丐。有一次他听说有一家新开的面馆很受顾客青睐,慕名而往,登楼坐下后,大声呼叫取光面来。所谓光面,是指“无饺之面”。店小二虽久闻朱福保大名,却从未有缘相识,就说“店规,吃大面者坐楼上,吃光面者坐楼下。客人吃光面,请下楼”。朱福保问:“如此说来,吃中面者(指半饺之面)坐在楼的中间吗?”店小二信口答应了一句。第二天一早,朱福保招呼一些乞儿,各给钱数十文,以二人为一班,分班至面馆吃中面。吃时,坐在楼梯之中,一班吃了,又来一班,络绎不绝,直至中午还未散。客人进门一见乞儿坐在楼梯上吃面,纷纷转身离店而去。店主大窘,只得向朱福保请罪,又贿以钱若干,朱福保才命乞儿离店而去(徐珂:《清稗类钞·棍骗类·朱福保率乞儿吃光面》)。再如清末绍兴,有一恶丐,强奸了一个穷家之妇,“恐其言,乃以蛇入其阴户而死”(汪康年:《汪镶卿笔记》卷四,《杂记》)。真可谓穷凶极恶!在上海,一些乞丐,也是“三五成群,习其故智,或高声而硬要,或刺血以骇人,僻巷小街,则争夺论少,此多恃众横行,目无法纪,实为闾阎之害”。更为甚者,乞丐行乞,不仅强乞,而且还靠诈骗得钱,从而在沪上出现了一些有钱的乞丐。如当时有一乞丐李阿三,专门“恃术赚钱”,“每见西人乘马车而来,骤然踢倒,车中人悯之,每出对开洋给焉”。这种“横卧道上,装腔诈死”的行为,与流氓的讹诈已没有什么两样。这些乞丐诈得钱后,“则又呼朋引类,聚赌中宵,炙肉烹鱼,群焉大嚼”(《申报》,光绪乙亥三月十一日)。苏州的北寺前,一向为乞丐栖息之所,在当时也是“强丐”会集的地方。其中称为“行头”者,共计24人,各人都收得徒弟,多寡不等。这些强丐所持之器,“非篮即棒,有以芦柴编成薄板,名曰芦板;有以蛇皮包竹管,名曰竹筒;有以杂皮缝成大袋,斜挂腋下者,名曰擐长袋;有弄活蛇者,有持死蛇者”。入市讨钱,各须大钱,若给小钱,或者给之稍缓,这些强丐就厉声怒骂。如果店铺与他们发生争吵,这些强丐就用剃刀将额头划破,流血满面,“索诈数百文始去,谓之开堂”(《申报》,同治壬申十一月二十三日)。另外还有一种游丐,他们在行动时往往不是单枪匹马,而是成群结队。如乾隆年间,在陕西有一种游丐,称“卦子”,他们在行动时一般都“成群结队,携带家口驴骡”,“沿村强索”(光绪《风县志》卷八)。嘉庆年间,在福建还有一种乞丐,“身穿好衣,藉乞为名,聚众十人,恶讨强乞”(嘉庆《南平县志》卷二一○)。而在江西城乡,更有一种名叫“练子”的乞丐,“三五成群,到处蜂拥登门入室,索讨钱米,少不遂意,喧闹不止”;此外,这些“练子”还在“茶坊酒市,肆行无忌,遇人节庆婚丧等事,则饱索不厌,使人难堪”(陈宏谋:《培远堂偶存稿》卷一三)。
从上述诸例情况来看,有的属于强乞,有的属于连乞带讹。但不管哪一种,都带有流氓性。这样的乞丐已与流氓无什么区别了。
网络乞丐
新的时代跟随着新的形式,乞丐开始在网上乞讨了。有人则说:“有钱上网怎么算是乞丐呢?”居报道称此类乞丐多为大学生,乞讨的价格有10元,1元,也有1角的,他们把自己的银行账户发到网上,他们聊天乞讨,他们发电子邮件乞讨…有的人乞讨是为了买笔记本电脑。

乞讨秧歌

作者
许凡(1926——1995)是晋西吕梁山区的著名乞丐,一生以行乞为生。他是伞头秧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乡著名的歌手,他演唱的秧歌在晋西吕梁山区的临县、方山、离石、柳林等地和陕北榆林的佳县、吴堡等地几乎家喻户晓。他的一生融入了乞讨,也融入了秧歌。他所唱的秧歌取材非常广泛,涉及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并且能一针见血的切中演唱主题的要害。譬如他在见到乡民们祭拜山神庙以求家畜不被狼吃的时候唱道“山神山神本是狼,又吃猪来又吃羊,磕头央祭太荒唐,打你要比敬你强”。又譬如他看到某一厂家在集市上以抓彩方式销售劣质商品欺骗农民,返程途中出了交通事故时唱道“厂家打彩捉农民(捉,捉弄欺骗),老天看见不公平,捣烂汽车压了人,真是人容天不容”。正是因为他的秧歌既朗朗上口,又发人深省,所以特别受到人们的喜爱,被群众誉为“晋西丐王”“丐王”和“秧歌之王”。以下是许凡演唱其乞讨生涯和贫穷生活的几首代表之作。另外提及,此人的活动范围绝对不仅仅局限于吕梁,包括现在的忻州地区。

歌曲
其一
落盘菜,摇壶酒
天南海北任我走
盘龙大棍挽在手
打遍天下咬人的狗
注:落盘菜,指剩菜;摇壶酒,指摇一下壶看一看有没有的剩酒。盘龙大棍,指打狗棍。
其二
姓许名凡实不凡
范丹老祖把家传
天下的欠帐要不完
我不上门人不还
注:范丹,东汉著名学者,曾将全部家产施舍给饥民,并将祖上遗留的债契也一起施舍给饥民,让饥民们去讨还。后世尊为乞丐业的祖师。
其三
家里无煤做不熟饭
引上老婆捡燎炭
虽然形式上不好看
世上的穷人千千万
其四
年过七十花凋残
酸甜苦辣都尝完
谁也不用笑许凡[1]
世上最数活人难
其五
饥一顿,饱一顿
许凡常伴一根棍
寒风冷气都受尽
浑身惹下一身病

回答2:

有很多人也不想要饭啊,有粉谁都爱往脸上涂,好多人是被黑社会,人贩子控制了,之前看到一个轿车早上开到天桥边,把几个被打残疾的人拖下来,连警察都视而不见

回答3:

我们这都叫要饭的。
给别人起外号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