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诉法第111条第七款规定,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一般指的是一方起诉离婚,6个月内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不会受理,如果另一方也起诉的话,则不属于该法条内容的意思。因此仍然算一次。一审法院应当调解,一般不会轻易判离婚的。
还是算第一次。只有同一方起诉两次才算两次。如果对方此时不愿意离,又没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原则上不判离。
就婚姻而言是两次,但就个人而言是一次,如果对方不同意,法院一般不判决离婚
算一次,但是法院会综合判断,应该会判离,具体看法院怎么判。
属于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且不存在法定可以离婚的其他情形,那么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时,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
以上意见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