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公司没有足额支付加班费要怎么解除劳动合同?

2025-02-22 22:21:23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就你的问题来说,如果合同明文规定是了加班费的计算是按四月分调薪的底薪算的,那么你公司却是按调薪钱算的,这样是违反了劳动法,你们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要求其按照合同上的薪资补给你们,包括之前的几个月!

第二点就很难达到你的要求了,如果说甲方(公司)没有满足你的要求或是没有按之前合同上的执行,那么你可以告甲方,要求补偿,如果应该你告甲方而造成了甲方解雇你(不合劳动法的),那么你就可以要求甲方补偿你一年一月的薪资,如果甲方没有解雇你,而是你因为甲方没达到当初承诺的条件而自己辞职的,那么甲方就不需要赔偿你任何费用!

最后,如果甲方没有达到合同里的条例,你可以要求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还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要求补偿以前没达到的一些待遇,但甲方不需要给你一年一月的薪资补偿,赔偿完了后只能按双方自愿解除劳动合同!

回答2:

你有没有相关的证据可以证明曾经加过班?

你依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第十五条的规定,以公司不付加班费为由,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对于保险部分,你可以要求补缴,但是需要向劳动监察申诉.

在成功之后 你可以办理正常的离职申请!

回答3:

首先你应该到你工作地方的劳动局了解相应的法律法规,如果公司存在错误你可以要求公司补偿你合理的损失,如公司拒绝,你才能书面形式和有关证据去仲裁!

回答4:

你要是真的有时间想好好和公司讲道理的话 你的要求都是合理的
但是你能问了这点钱 和公司纠缠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