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出资买房,计划写妈妈和我的名字?是否要我老公的户口本及我们的结婚证。我部分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2024-12-26 21:10:30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1. 如果买房,写你名字就会是婚后财产,所以只能写你妈妈的名字。
2.有影响
3.遗产税。生前立定遗嘱,指明这房子只是作为个人遗产给女儿就好,这样就不是你们夫妻的共有财产了

回答2:

1、国家有规定了,房子在谁名下,就是谁的,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2、夫妻有一套房,夫妻之间再购房,属第二套。
3、你母亲百年后,可以有你继承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要交财产继承税。

回答3:

你已结婚,只要你买房,有你的名字就有你老公的份。因为你已结婚,婚后均属于共同财产。

既然你这么多顾虑,我可以给你出个损招,就是你现在和你老公离婚,离婚后你买房子,房产证写你的名字,你父母就不用担心了,等房产证办下来,拿到手后你再和你老公复婚,房子就是你一个人的了,跟你老公无关,你父母也就放心了。

回答4:

1、根据《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赠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11条规定,“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对于下列情况应认定为个人财产:
(1)当事人以个人财产购买债劵所得的利息或用于储蓄产生的利息,由于利息收益是债劵或储蓄本金所必然产生的孳息,与投资收益具有风险性的物质不同,应依本金或原物之所有权归属为个人所有。
(2)当事人以个人财产购买了房产、股票、债劵、基金、黄金或古董等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市场行情变化抛售后产生的增值部分,由于这些财产本身仅是个人财产的形态变化,性质上仍为个人所有的财产,抛售后的增值是由于原物交换价值的上升所致,仍应依原物所有权归属为个人所有。2、你母亲与你父亲已有一套住房,再买一套即便是你母亲的名字也属二套房。就要按二套房的有亲手续办。3、你母亲百年后要看你父亲在不在,如果在他也有份。如果不在,你是唯一法定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