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1、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必须具备法定理由,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据法定的理由辞退员工,那么需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向员工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1)用人单位的法定辞退理由:
《劳动合同法》第39、40、41条
(2)非法辞工的赔偿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87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经济补偿金的计算:
《劳动合同法》
第47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如果合同没有到期,用人单位依法定理由单方解除合同,那么其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任何赔偿。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
辞职是劳动者的权利,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随意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解除什么合同?是《劳动合同》吗?如果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向公司追讨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