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是1:3。继承人第一顺序:父母、配偶、子女。现在被继承人的父母不在了,配偶不在了,剩下只有子女,即小明的父亲、伯伯和姑姑。他们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财产应由他们继承。可小明的父亲去世,继承人的子女(小明)可以代位继承父亲应继承的遗产。
小明不能继承爷爷奶奶的财产,因为还有第一顺序继承人。
爷爷奶奶去世后,首先由他们的孩子共同评价分割继承(小明的父亲、弟弟、妹妹)。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