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共同财产。
不过如果你好好过日子,假如啊离婚是对方过错,你可以得到适当的经济补偿。
另外好好过日子,老了之后,说的不好听的话就是对方过世,你是有继承权的。
总之认真的过日子,不用担心房产归属问题。
都是男方父母买的,如果她之前有过公证的程序的话,即使后来两套房产证写的是男方名字,或者夫妻名字,离婚后还是归属男方个人财产;这里讲的是离婚的条件。
第三套婚房,男方母亲的名字,那也属于房产赠与,不能有你和他母亲名字都写在房产证上一说的,如果离婚同样归属男方或者男方母亲。
我认为对方买的房子,房子是个很大的财产,不要老是纠结离婚后该给谁了,谁家买的就是谁家的。如果你好好过日子,房子还不是你们两个的嘛!
根据新的婚姻法,对方做过公证程序,这是属于父母赠与子女情况的,离婚后还是对方的财产。我不知道你一直纠结着房产干嘛,好好过日子不行吗,如果当初嫁给对方时候看中的是人,我相信现在你所考虑的事情都是多余的。
因该房产属于婚前所得,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除非自愿赠与女方。
写男方自己的姓名应该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另一套则是男方母亲的。
不属于,除非上面写的也有你的名字,新婚姻法规定,房子是谁买的,离婚后房子依然归谁。
婚前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至于是他的财产还是他父母的财产和你没多大关系。另外,即便婚房写的你的名字,但是房子是婚前买的,而且实际出资人是他的父母,当然是属于他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