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六十五在乙方守工地,因甲方经理叫我爸与甲方等十八人用手抬一个重四吨的铁梁,不小心我爸把手腕...

2025-01-07 01:51:36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你好,你爸爸的情况看起来属于工伤范畴,由于你爸爸受雇于甲方,并且是因为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地发生的意外人身伤害,依据工伤认定条例,应当认定为工伤,可以向甲方为你父亲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工伤保险,如果甲方没有为你父亲投保,那么应当向甲方单位索赔,假如甲方拒绝赔偿,你可以向司法机关对甲方以违反劳动法的理由提起诉讼,要求甲方赔付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回答2:

这个问题比较复杂,您父亲的雇主是乙方人员,但是出现事故的工作是甲方的经理要求去做的,我理解您父亲当时的难处,但是这里面有两个问题,首先该项搬东西的工作是不是您父亲的雇主(乙方)要求去做的,如果是,那毫无疑问是去找雇主(本问题中的乙方)赔偿;如果不是,甲方的经理要求你父亲去做这项工作是不是已经通过乙方授权,如果没有或者甲方当时是假借乙方同意的,则出现问题后甲方非常会就此推脱。建议还是找乙方(雇主单位)要求其与甲方协调,考虑当时的特殊情况,是甲方经理提出的要求,为维护雇主(乙方)的形象等等方面,参与了此项工作,出现了意想不到情况,请甲方予以补充,但是总的来讲如果产生的费用较大的话,估计乙方(雇主)也会有难度,还是好好商量为妥。

回答3:

如果是乙方指派你父亲去的应该找乙方;如果不是,是你父亲直接听从甲方召唤去的,应该找甲方;或由甲乙方自行协商为你父亲共同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