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三方协议后,不能报考三支一扶。
全国三支一扶的招考对象多为大专以上的应届未就业毕业生,或者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
首先,“应届未就业毕业生”是指已经毕业的学生,而且必须是“应届生”。“就业”则是“参加工作”,不论参加的是何工作,只要是参加正当的工作即可。
而“未就业毕业生”,就是仍未参加工作的学校毕业者。
因此,应届未就业毕业生,在考试公告中一般是指从学校已经正式毕业且同时未与任何用人单位签订包括三方协议在内的一切确保你毕业后要到该单位工作的任何协议、学校统计就业的相关部门给你的记录为“未就业”。
而三方协议是学校发到即将毕业的学生手里,为保障学生权益,而签订的一个协议,当然同时,你签订了三方协议,就代表你找到了工作,你就变成了已就业的毕业生。学校统计就业的相关部门给你的记录就是“已就业”。
所以,签了三方协议后,就无法再报考三支一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