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需,只要不是债务不是用于夫妻间共同的生活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无需对此承担法律责任。
这个经商行为是何种名义,是为父亲打工还是以自己名义?
如以自己名义的话,其债务需要夫妻共同偿还
如无夫妻共同财产证明,可不负连带偿债责任。
第二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对于不知情的情况法律规定有两种;1如果是用于双方婚后生活中。那就有义务偿还。如果不是那就没义务偿还。
关于妻子有没有偿还能力的问题,这是执行了和执行不了的问题。但不等于有责任或无责任问题。通俗点讲就是该不该还的问题。至于还了还不了,那是另外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