须于2013年3月4日-2013年3月18日(双休日除外)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详见附件6)提交审核,供职位志愿填报后核准加分。其中:应届大学毕业生送至省委组织部公务员处审核;“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送至服务地所在市(州)委组织部审核,由市(州)委组织部于2013年3月25日前将符合加分基础条件人员名册报省委组织部公务员处。省委组织部于2013年4月在网上公布符合加分基础条件人员名单,供考生查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效证明材料或资料不齐、不全的考生,视为放弃加分资格。提供材料虚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选调资格。
不用材料,报志愿直接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