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封建社会女性地位,及其低下,在古代女子只能依靠男人而活,所谓婚前从夫,夫死从子,没有自己的决定权,甚至到结婚晚上才能知道对方的样子,盲婚哑嫁。
在长期的男权压迫洗脑下,已经习以为常的认为没有什么不对,反之男人可以去青楼,可以纳妾,女人要是嫉妒,还会认为不贤惠。
丈夫死后再嫁会被认为不贞,很多家族为了名声好听,逼迫寡妇殉情得到贞节牌坊,这样整个得到家族好名声,家里男女嫁娶也能更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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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时期,“男尊女卑”的思想尚未成型,男女之间的社会地位也没有特别悬殊的差别,因此,秦汉时期的法律法规中,对婚姻关系也有相对平等的规定。
到汉朝,对家暴的法律有所放松,“妻悍而夫殴笞之,非以兵刃也,虽伤之,毋罪。”这个意思是说,如果丈夫因为妻子悍妒而家暴她,,那么打伤了妻子,也不用负法律责任。
到了明清时期,“三纲五常”的概念已经深入人心,家暴的法令,也愈发男女不平等。如果是丈夫打妻子,没受伤的不算;如果受伤了,而且妻子告发,那么丈夫罪减二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三从四德
在中国封建社会中,女性可以说是一直处在被压迫的地位。男尊女卑的思想始终贯穿始终。封建礼教让女性没有活动的自由。女性不仅在现实中受到男性在政治上的歧视,压迫和奴役,而且在文学中也同样受到男性的“文学虐待或文本骚扰”以及审美变形,异化,扭曲和奴役。女性的个性完全被压制,扭曲。闺阁中也有一些女性会起来反抗。但是由于一直以来封建礼教的约束,活动与思想的空间受到了极大限制。她们无法接触社会现实,无法看清历史潮流,无法把握自己的命运。有些虽然受到了良好的教育,却缺乏实际生活的经验,只是简单的恪守教条。对待社会对女性的不公的压迫和奴役,她们只是单纯的以一种浪漫主义的不成熟的反抗方式试图改变这种状况。并且她们这种反抗大都局限在追求爱情自由这一方面。由于她们的思想与社会现实的冲突,遭到挫折是再所难免的了,闺阁之中有才华的女子她们无不命途多舛。如金逸女士的早逝,江玉轸女士的一生寡居,李清照的一生奔波。由于她们的才华被局限于闺阁中,也就多愁苦哀伤之言了。
遵从“三从四德”,没有交流权
三从四德
女子无才便是德
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