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胜诉律师费一般由委托人出。
一般情况下,谁委托律师谁承担律师费,但双方有约定或者法律有明确规定的除外。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律师服务收费合同或者在委托代理合同中载明收费条款。
民事诉讼的起诉必须符合条件,如下: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律师费具有以下特点:
1、律师应当以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名义统一收案收费,不得私下收取律师费;
2、律师费不同于办案经费,律师为处理受托事务支出的必要费用仍须委托人承担;
3、律师费不同于诉讼费,律师费是基于委托关系产生的民事代理费用,诉讼费是基于向法院提起诉讼产生的强制性费。律师费是可协商的,诉讼费是不可协商的。
【法律依据】
《律师收费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律师事务所向委托人收取律师服务费,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合法票据。第十六条 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律师服务收费合同或者在委托代理合同中载明收费条款。
收费合同或收费条款应当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数额、付款和结算方式、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第五条 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