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张银行承兑汇票丢失,已经办理挂失,现在公示催告已经到期,法院判决还需要什么手续?

2024-12-25 15:5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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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公示催告已经到期,法院判决了,还需要持票人向银行主张票据权利(即办理托收收款)。

  银行承兑汇票丢失办理流程:
  1、及时向银行挂失并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失票人向法院递交申请书;
  2、申请启动公示催告程序,法院在3天内应通知承兑银行挂失止付,并做公告;
  3、如果公告期满无人申报权利,则票据遗失人可以申请法院做除权判决,然后向银行主张票据权利(办理托收收款)。

  注意点:
  1、失票人向法院提交的申请书,应写明票面金额、出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票据主要内容和申请的理由、事实;
  2、需要向法院出示前手每一家背书给下一家的证明:因各前手全参与了银行承兑汇票流通过程,所以应该提供全部背书人的证明材料。

回答2:

= =b。。。

你自己给自己找麻烦,你挂失之后就不应该再申请公示催告了。公示催告的后续程序是申请除权判决,你申请了挂失,恐怕除权判决就会受到阻碍。

回答3:

到期后,如果无人向法院申请票据权利,那法院会将这张银行承兑汇票的票据权利判给你,法院会出具裁定书。你可凭此裁定书,向承兑银行请求付款。

回答4:

== B。 。

你给自己找麻烦,你不应该报告公示催告的损失。公告后续申请除权判决的程序,申请损失的报告,我恐怕就会受到阻碍,除权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