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抚养费是要夫妻双方都要在户籍所在地交纳的吗?还是只用收一方费用?还是只需根据入户的那方标准收取

2024-11-24 04:28:53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这个问题看你你们违法生育的具体情况和你们的户口性质来分析。
1、如果你们是超生的或者是未办理结婚证生育的,那双方都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如果你的户口性质是农业户口,那么缴纳的地点在你老公户口所在地。缴纳标准一般来说就是按照你老公户口所在地的人均收入来计算(也可以非别按照双方户口所在地的人均收入来计算)。如果你的户口就非农业户口,就在你的户口所在地办理了,缴纳标准同上
2、如果你们是一方未到婚龄生育,而在小孩出生之后6个月内领取结婚证了的,那就只要缴纳一方就够了,相同的,你的户口如果是农业的,就在你老公户口所在地办理.......

回答2:

是以夫妻双方年收入作为基数计算,在无法确定实际收入的情况下原则上按各自户籍所在地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或农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回答3:

行为,通过答案: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不符合儿童的流动人口的社会抚养费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8条的规定,按照下列规定征收适用于:(一)在当事人生育行为发生在其目前的地方居住,现在生活县级人民政府的规划行政部门征收决定的家庭按照生活收集的标准;

(三)双方生育能力行为,他们现在的地方居住或在居住地登记座县级政府家庭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均没有发现此后收取标准的本地家庭规划行政部门的人民的政府,由县级的第一个发现其生殖行为按照征收决定。

双方在一个地方一直用于此目的的评估,在另一个地方,不是因为相同的事实再次征收社会抚养费。
社会补偿费的基础上以家庭为单位,只收取一次,具体征收标准可以参考上述条款和条件来决定自己应收取的标准在哪里。我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回答4:

易法通解答: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第五条 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流动人口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现居住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二)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三)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时,其现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均未发现的,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当事人在一地已经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只收取一次,具体的征收标准你可以参照上述条款确定自己应按何地的标准收取。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回答5:

按照双方的所在地区的年平均收入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