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2年7月与公司签订8年劳动合同,实习期一年。如今(2013年2月底)本人由于个人原因想辞职。

2024-12-28 06:3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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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单位没有对你提供专项费用培训并约定服务期或者有保密竞业限制条款约定的话,是不存在违约金的。合同不到期,个人要辞职的话只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后,即可以解除合同。

回答2: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两种违约金是:(一)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
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
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
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
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
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
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
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
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回答3:

辞职信最好打印的,先交给你们部门领导,你主动辞职是不存在违约金问题的,望采纳!~

回答4:

你这种情况建议你按正式用工辞职要求走,提前30日通知单位,其次遵守单位合法的制度,做好交接。跟自己的部门领导说清楚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