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定额描述,民用建筑分类如下:
按建筑物的层数和高度分为低层建筑(1~3层)、多层建筑(4~6层)、中高层建筑(7~9层)、高层建筑(10层及10层以上或高度超过28m)、超高层建筑(高度在100m以上)。
民用建筑的分类:
请参照以下图片,内容取自《民用建筑设计规范》
您也可以自己详细阅读此规范。
1.0.3 住宅按层数划分如下:
一、低层住宅为一层至三层;
二、多层住宅为四层至六层;
三、中高层住宅为七层至九层;
四、高层住宅为十层及以上。
住宅为一层至三层;
多层住宅为四层至六层;
中高层住宅为七层至九层;
高层住宅为十层及以上;
超高层建筑为100米以上的建筑。
8层以上为小高层,11层以上为高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