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一、夫妻双方异地的:
1、孩子的出生地点和户籍没有任何关系。
2、新出生的婴儿可在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
二、新生儿申报户口需要的资料:
1、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
2、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属计划外生育的,持婴儿母亲所在镇或镇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婴儿父或母的集体户口簿或家庭户口簿。
4、其他相关材料。
5、属跨年度出生未落常住户口的,应持上述材料到派出所申请,报市局审批。
《出生医学证明》是由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印制,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编号。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主管全国《出生医学证明》工作,委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的具体事务管理工作。
《出生医学证明》必须由批准开展助产技术服务并依法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签发。
孩子的出生证明是非常重要的,是具有法律效应的,当孩子上幼儿园的时候或者是进行上小学的时候,学校会要求家长,提供相关的资料,比如户口本、身份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等,只有提供了这些资料后,学校会经过仔细的审核,因为孩子的出身证明,是证明了孩子与父母,有血缘关系的,经过审核后,学校就会对孩子进行录取了,录取后,孩子就可以进行上学了,所以对于这个证明,家长应该妥善进行保管,如果发现丢失的话,应该及时的进行补办,当然了,要跟相关的部门进行说明情况,然后进行及时的补办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