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异地工作或异地居住的申请退休城市化人员,必须回当地进行首次指纹采集。
第五条
城市化退休人员每年必须在本人出生的月份(可以提前1~3个月)进行一次生存验证,生存验证采取六种方式:
(一)指纹验证:适用于所有居住在本地的城市化退休人员。城市化退休人员可到各级社保机构的指纹验证点(或建立了指纹验证点的所属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进行指纹验证。
(二)照片验证:适用于指纹残缺或无法通过指纹验证的本地居住的城市化退休人员。工作人员必须在见到被验证人本人,并认真核对证件、照片后,方可采用本方式。
(三)上门验证:适用于行动不便以及年龄在90周岁以上、在本地居住的城市化退休人员。具体规定参见本办法第六条。
(四)异地验证:适用于享受深圳养老保险待遇,但在异地居住的城市化退休人员。具体规定参见本办法第七条。
(五)住院证明验证:适用于患病长期住院或长期住在养老院的城市化退休人员。具体规定参见本办法第八条。
由四川的亲戚用老人身份证号到当地打印一张异地协采函,在深圳社保或者社区(函上有要求)按指纹并盖章后,邮回四川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