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下了逮捕通知书,上面写着:经某县人民检察院批准,公安局盖章实行逮捕,家属已经签字。

这属于什么阶段检察院提讯当事人吗?如何不拖延时间?
2025-01-05 02:4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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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这还处于刑事侦查阶段,案件还在公安机关手中!
根据刑法诉讼法规定,任何人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法院决定,不受逮捕,因此,公安机关拘留嫌犯后,符合逮捕条件的,应当向检察院申请批捕,逮捕由公安机关执行!这是正常的刑事诉讼程序,并没有拖延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