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什么情况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2024-11-24 06: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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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据此规定,只有在合法婚姻关系中的无过错方,才有权提起损害赔偿请求。损害赔偿请求只能向自己的配偶提出,而且,必须是由于对方有上述四项规定的过错导致离婚的,才可以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如果不是因为上述四项情况而离婚,不能提起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