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厂房租赁合同等问题

2024-12-25 22:48:31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打个比方吧:
我朋友车行本身具备二类汽车维修执照,因为现在对外这类资质批复基本没了,所以想用这张执照资质经营的人也多。朋友就把车行旗下各业务分包出去,就是别人承包了。钣金、洗车、油漆等等几个不同负责人,执照也就用了朋友车行的那块,所有的发票也是朋友开具。各承包人每月固定缴纳承包的费用即可。

但是朋友还是参与管理的,毕竟执照是自己的,不参与管理监督财务进货等等是不可能的。

所以你出租厂房,要么不提供经营牌照纯出租,要么就参考以上类似方法,全权掌控。没有第三种,亲兄弟也要明算账,牌照毕竟是自己的,法律责任很重大滴。即使你们双方白纸黑字写明责任与法人无关,但法理上不管的,只认那牌照法人和注册人。

回答2:

如果承租方在生产和经营上出现了问题,比如工伤和老板逃跑等等问题,法人代表可能承担连带责任。这样的风险无法通过合同约定规避。所以,不建议“经营的牌照也给他们使用”。